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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公司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使公司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为公司销售、生产计划及财务成本核算提供依据,也可根据盘点结果找出问题点,并提出改善对策。
第2条原则
1.真实:盘点所有的点数、资料必须是真实的,不允许作弊或弄虚作假,掩盖漏洞和失误。
2.准确:盘点的过程要求准确无误,无论是资料的输入、陈列的核查、盘点的数目,都必须准确。
3.完整:所有盘点过程的流程,包括区域的规划、盘点的原始资料、盘点点数等,都必须完整,不要遗漏区域、遗漏商品。
4.清楚:盘点过程属于流水作业,不同的人员负责不同的工作,所以所有资料必须清楚,人员的书写必须清楚,货物的整理必须清楚,才能使盘点顺利进行。
5.团队精神:盘点是企业全体人员都参加的核查货物的过程,为缩短盘点时间,企业各个部门都必须有良好的协调配合意识,保证盘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3条职责划分
1.盘点人:由部门人员担任,负责盘点工作推动及实施。
2.监盘人:由管理部门派人担任,亦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盘人授权专人担任,监督盘点工作。负责盘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督查盘点工作的有效进行及盘点异常事项的处理。
第4条存货盘点对象
存货盘点主要指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原材料、辅料、包材的清查核点。
第5条盘点时间、方式、方法
1、盘点时间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盘点方式:动态盘点(即营业)与静态盘点(即不营业)相结合。
3、盘点方法:财务出具盘点表盘点法、门店自行生成盘点表盘点法。
第5条盘点程序
1、盘点前的准备工作:各盘存部门应进行清理整顿,分类、分区域按规定堆放存货。
2、盘点期间原则上暂停收发商品,不得擅自录入数据,影响库存,对于各部门在盘点期间所需商品,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可以做特殊处理。
3、盘点应按顺序进行,采取科学的计量方法,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认后再进行下一项盘点,盘点后不得随意涂改。
4、盘点物品时,主盘人应依据盘点实际数量作详实记录。盘点人应按事先确定的方法进行盘点(如按实物的摆放顺序逐项逐步的方法核对查找),监点人要做好监察工作。盘点时,监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无误,对于差异较大的商品必须进行复盘;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进行系统录入,门店分各自的营业间、裱花间、现烤间、水吧间分别准确录入;工厂分原料库、配料间、成品库、生产车间、工厂裱花间、分别准确录入。录完后应换人核对一遍。确认无误后,才能审核过账。
5、盘点结果必须经各有关人员签名确认,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6、盘点完毕,主盘人应交回《盘存表》,统一交财务审核汇总(各门店盘点表次日随帐上交、其他部门盘点后即可上交)盘点过程中发现问题或遇到困难,需及时汇报。
第7条盘点差异处理
对于盘点发现实物与账务存在差异,首先对于盘点有差异的部分进行复盘,如确定实物数量的准确性,需详细查询账务数据有无错误;如通过反复核实,可以消除差异或找到原因,按照具体情况处理;如经过核实,确认差异存在,并无法找到明确原因,由财务人员提交盘盈(盘亏)单报总经理审批;财务人员根据审批结果做账务处理。
第8条处罚
如违反上述条例者给予责任人20元/次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责任人50元/次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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