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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1.1为了加强生产设施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依据国家有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本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生产设备、安全设施的管理。
3职责:
3.1车间、检修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3.2 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管理。
4管理内容:
4.1设备的规划、选购
4.1.1 设备的规划与选购的类型要符合安全生产的需要。
4.1.2 选购的设备应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4.1.3 特种设备的选购,设备必须是持有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可证的厂家产品。
4.1.4 进口设备应当备有设备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
4.1.5 对新设备认真验收、调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1.6 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4.2建立设备管理档案
4.2.1 对新购设备及调入设备及时建立档案。
4.2.2 建立相应的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2.3 收集整理所有相关资料,保证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4.2.4 特种设备执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3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修
4.3.1 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安装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后使用。
4.3.2 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4.3.3 特种设备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4.3.4 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维修保养等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
4.3.5 针对设备的使用性质制定交接班制度。分班轮换使用或集体使用的设备,由当班负责人全面负责,专人使用的设备由使用者全面负责设备的使用安全。
4.3.6 大型精密设备要严格实行定人、定机的管理办法。
4.3.7 对特种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持证上岗。
4.3.8 设备的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日常的检查保养记录。
4.3.9 制定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对设备定期检验,根据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技术参数进行检修,确保设备运行过程的安全。
4.3.10 使用的设备必须安装完整的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装置与相应的安全设施。
4.4 设备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4.4.1 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
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4.4.2 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2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的措施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3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4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
4.5 设备的报废
4.5.1 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 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
2 设备己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 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 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有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在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 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4.5.2 设备报废手续
1 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及填写报废申请单,经技朮部门审核确认并签署意见。
2 报废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移交财务部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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