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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提高半成品管理水准,产品追溯、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生产之半成品的各项管理作业。
1.3. 权责
1)管代、车间主任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管代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管理规定
2.1. 定义
本规定指称之半成品,系指经过本公司加工、生产、装箱前的环节,尚未完成客户之所有要求,不能直接销售的产品,又称在生品。半成品之范围包括了除原材料与成品之外的所有物料状态:
1)各种规格的未装箱之前的产品品。
2)半成品,即仅烘干之后的未能完成之产品。
2.2. 检验作业
对本公司各种产品(除最后包装部门外)之完成品,其流程如下:
1)加工期间依制造命令、生产计划安排生产。
2)分批次由车间班长将本产品完工之前成品送化验部检验。
3)化验部依相关检验规定检验。
4)检验结果有合格(允收生产包装)、不合格(不可以包装)两种种。
2.3. 入库作业
1)判定合格的半成品,由车间班长送往半成品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2)仓管人员核对入库单及待检卡上是否有化验员出具的合格签名。
3)仓管人员核对入库单上的各项数据与待检卡是否一致。
4)仓管人员核对该车间生产的产品应入库数、已入库数,以确认本批物料可否入库。
5)如入库产品尚属可入库数量范围,仓管人员与车间班长当面点收并办理入库手续;如刚办理的入库产品数量多于可入库数量,则仅接收可入库数以内之产品。
2.4. 保管
1)为方便各种半成品的保管,应尽可能将不同产品的完成品存入对应之不同半成品仓库。
2)半成品入库并将产品名称、半成品批号、规格予以明确标示,以防混淆。
3)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整理和保管半成品。
4)将半成品仓库之定置图,悬挂于仓库醒目位置,以利管理方便。
5)应注意产品的防潮、防晒、防腐、防火等各项安全保护。
2.5. 出库作业
1)依下一制程的《领料单》发放物料。
2)相近之半成品发放时应注意避免错发,要核对名称、规格、编号、客户、制造命令等项目。
3)其他事项依《物料领发管理规定》处理。
2.6. 盘点作业
1)半成品仓库于每月底下实施盘点,编制库存月报表,分送相关单位。
2)年终盘点依《仓库盘点办法》或公司其他盘点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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