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规范采购环节,保证采购物资准确及时到位,避免出现采购物资到货不及时,规格型号数量定错,采购物资订货脱节等缺陷。
2、适用范围:采购、采购申请人、采购委托人。
3、具体流程:
3.1需要采购物资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统计并填写《采购申请单》,要求详细填写物料名称、型号规格、申请数量及到货时间(以上为必填项),交采购部审核,口头申请无效。
3.2根据采购类别不同,申请时间规定如下:
3.2.1占用资金较少(100元以下)的生产用物资,如常用工具,小零部件等,提前一天提出申请,紧急情况除外。
3.2.2占用资金较大(100元以上)的生产用物资,如测量设备、较大的工装等,提前3天提出申请,紧急情况除外。
3.2.3外协加工类的生产用物资,根据加工数量不同提前2-7天提出申请,紧急情况除外。
3.2.4加工周期较长、发货周期较慢、对生产影响较大的生产用物资,如伸缩丝、磁环、不锈钢管、U型槽、机箱、电脑主板等,提前2-3个月提出申请,紧急情况除外。
3.2.5产品研发用物资根据研发需求提前1-2天提出申请,紧急用物料当天采购。技术人员将研发图纸发给加工厂家加工样件的同时要填写采购申请,通知采购人员说明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和加工原因,采购人员应根据采购申请要求迅速与加工厂家联系,确认其规格、型号、价格和加工周期,并负责按期采购到位。
4、部门负责人递交《采购申请单》时,采购人员应当面审核申请单的必填项,并问清楚所申请物资的具体指标及要求,填写或叙述不清楚者需重新填写。
5、采购人员确认申请单无误后签字确认,报公司主管签字方可进行采购。申请的物品采购到位后,采购人员对采购的数量、规格、价格进行确认,无误后交实验室检验,检验合格后入库,通知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
6职责要求:
6.1采购人员必须明确采购物料的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加工周期、发货周期等,按时采购到位。不能按时完成的由采购人员承担责任,并按6.6条处罚款。。因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完成的由公司处理(如资金不到位,自然灾害,供应商原因等)。
6.2申请人员对采购申请要求必须明确,并和采购人员交接清楚,不能出现规格型号定错、漏项、交接不清等缺陷,如出现差错由申请人承担责任,并按6.6条处罚款。
6.3采购部门需委托公司人员采购的,采购负责人应和采购委托人员交接清楚,不能出现规格型号定错、漏项、交接不清等缺陷,如采购负责人出现差错由采购负责人承担责任,如委托人员出现差错由委托人承担责任。并按6.6条处罚。
6.5负责或委托采购物资的人员保证采购物资符合产品质量或技术要求,价格合理。如出现差错由当事人负责处理或承担直接经济损失。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并予以辞退。
6.6处罚:按照员工奖罚制度执行。
6.7采购人员应准确掌握供应商信息:如公司名称、加工能力、质保能力、联系地址电话、帐户等,同时应提供我司的信息资料:如公司名称、发货地址电话,开票资料等,以保证采购物资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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