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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仓库丢失货物,厂方本应加强管理杜绝失窃事件再次发生,可工厂认为管理仓库的所有员工存在连带责任,竟要对仓管员按人头进行扣赔货物损失。3月8 日下午3 时20 分许,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社区一家电子厂内,四名仓管员因此爬上工厂4 楼楼顶上演“跳楼秀”。
记者采访得知, 当天下午四名欲跳楼的男子,平均年龄约30 岁,均为事发电子厂的员工。在被劝下楼后,四人被带入当地派出所与厂方领导协调。下午5 时许,记者联系到欲跳楼者之一的文先生,他说,该工厂共有5 名仓管人员,从去年到今年1 月,一名仓管员管理的货物丢失了两次,其中一次发生在今年1 月,当时丢失了2000多个用于生产电脑的“F 头”,总价值约2600 元。事件发生后,厂方多次要求五名仓管员一起平摊工厂损失,这令其他四名仓管员不满,遂一起上演“跳楼秀”。
文先生称,作为仓管人员,他每个月工资不足2000 元,如果平摊损失,他将失去500 多元收入,不但对生活影响巨大, 而且在工厂其他同事面前也抬不起头。截至傍晚6 时许,这四名仓管员仍在与工厂相关负责人进行协调。该工厂仓管主管邓先生告诉记者,仓库丢失货物,所有仓管员平摊损失是一直以来的规矩,工厂方会一直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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