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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要求
电子元器件必须储存在清洁、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内,仓库应处于通道通畅状态,严禁吸烟,禁止违章用火、用电并做好防火工作,消防标识明确。
除另有规定外,仓库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温度:-5~30℃;
(2)相对湿度:20%~75%;
(3)仓库储存环境条件的优劣直接影响有限储存期的长短(参考储存条件分类表格与有限储存期)。
【表格1】储存环境条件分类表
储存环境条件分类表.png
2、特殊要求
2.1、对静电敏感器件
(如MOS场效应晶体管、砷化镓场效应晶体管、CMOS电路等),应存放在具有静电屏蔽作用的容器内。
2.2、对磁场敏感但本身无磁屏蔽的电子元器件,
应存放在具有磁屏蔽作用的容器内。
2.3、油封的机电原件
应保持油封的完整。
3、电子元器件有限储存期的确定
电子元器件有限储存期的起始日期按下列优先顺序确定:
(1)电子元器件上打印的日期(或星期代号),凡仅有年月而无日期的,均按该月15日计算,如无 星期代号的则按星期四的日期计算;
(2)包装盒或包装袋上的检验日期货包装日期提前一个月计算。
【表格2】电子元器件的有限储存期
电子元器件的有限储存期.png
4、防护
4.1电子仓防护要求
4.1.1电子仓要求有防静电地板,人员必须按照防静电的要求,着装防静电服,佩戴防静电手环。
4.1.2要求按物品的类别分区存放,易燃易爆品要求有适当的隔离措施,针对特殊要求的物品应有显著的警示标识或安全标识。
4.1.3物料摆放整齐,存料卡出、入库内容规范,做到帐、物、卡相符。
4.1.4物品不可直接落地存放,需有托盘或货架防护。
4.1.5物料叠放要求上小下大,上轻下重,一个托盘只能放置同一种物料,堆放高度有特殊要求的依据特殊要求堆放,但最高不得超过160cm。
4.1.6散料、盘料及有特殊要求的物品存放具体参考相关规范。
4.1.7对有防静电要求的物品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方法:
装入防静电袋和防静电周转箱存放等。
4.2原材料防护要求
4.2.1电子元器件应充分考虑防尘和防潮等方面的要求。
4.2.2对于真空包装的PCB光板、IC等要将其完好包装,不能让铜箔和引脚直接暴露在空气中,以防止产品氧化。
4.2.3针对特殊原材料的防护请依据其要求进行防护。
4.2.4对于有引脚的元件特别是IC等引脚容易变形的元件在盛装时要采用原厂的包装形式,避免元件引脚变形导致不方便甚至不能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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