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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1、学校所有在用物品一律采取挂帐的方法,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领出谁签字,谁损坏谁赔偿的制度。2、低值易耗品采取个人申报、部门审查、报校长(或总务科)审批。
一、班级物资的管理
1、各班的教室内所有设施、设备一律挂在班主任名下,由班主任统一管理,班主任承担教育学生爱护公物、督导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负责班内损坏公物赔偿金的催交和赔偿工作。
2、学生桌凳,开学时学校统一免费维修,然后落实到人,学校中途一律不免费维修,多余的由保管室收回,不足的到保管室领取。学期结束清理学生损坏的均照价赔偿。
3、及时关好门窗,关好饮水机水、电开关,关好投影仪,确保物资和人身安全,严禁学生在桌、椅、墙壁美容或“留言”,严禁学生体罚黑板、讲台、门、窗、墙壁、电扇、投影仪,严禁学生为饮水机、各种电源开关和有关电器设备做“剖腹”手术。否则,造成损失由个人赔偿,查不到具体人的由班级集体赔偿。
4、指定专人负责水、电、投影仪、电扇管理,提倡节约用水、用电,否则按《茶陵世纪星实验学校水电管理制度》执行。
5、教室门锁和班级劳动工具,初高中部自行购买、保管、学校不发放,小学部按标准在开学时一次性发放,中途不再配发。
二、宿舍财产管理
1、各宿舍所有公用物品,一律挂在楼层和房间生活教师名下。生活教师要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督导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学校保管与总务科要加强检查,若有损坏,由总务科有关人员填写,财产损失赔偿单,交生活教师落实到责任人负责赔偿和催交工作。
2、加强水电管理,提倡节约用水,采取一水多用,对浪费用水、用电情况或私拉乱接电源除没收设备外,按《水电管理管理制度》执行。
3、严禁将杂物丢入便池地漏内,若造成下水道堵塞或损坏,按材料费和维修费收取费用。
4、宿舍配备床铺、柜子、空调等设备设施,不得移位和拆除。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收取安装费用。
5、宿舍水、电设备、财产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生活教师或总务科,由总务科组织维修,并确认是否赔偿和赔偿金额。
三、各办公室、各功能室(含会议室、办公室、教师住房、电脑室、体育器材室、图书室、阅览室、教导处、仪器室、实验室、舞蹈室、音乐室、画室、食堂等)公用物资的管理。
1、个人使用的物品一律挂在个人名下,人为损坏或丢失由个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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