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部门的员工在工作中,被窗户玻璃掉下来划断手筋,手术后接好了,休息了60天,现在上班了。
公司让我跟员工谈谈,两个月没有工资,生活费够不够用,员工回复不用了,到时候再谈。
今天公司给我3000元,让我给员工,再谈谈,大概是:员工受伤了,公司出钱治疗,又安排人陪护。
回公司休养也是照顾,员工呢也是休养好就积极上班,那公司担心员工生活费方面,所以给3000生活费,一份心意。
手筋断了干不了力气活,现在也就是能正常生活,听员工的意思也是不想要什么生活费,就是想要应有的补助或赔偿。
这钱还在我这,我怎么谈?求大神?化妆品公司包材部门,我是主管,受伤的是我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