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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入库管理
第三章出库管理
第四章库存管理
第五章仓库日常管理
第六章发货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仓库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物资安全,根据企业管理与财务管理一般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品牌总仓。
第三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一)做好物资入库、出库及保管工作;
(二)做好各种防范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杜绝事故发生。
第二章入库管理
第三条 所有外购货物均须入库,除仓库管理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得签收。
第四条 货物验收过程中,数量、质量、规格、品种、交货期等要素,须核对清楚,入库单据回单联转交供应商作为结算凭据,财务联转交财务部作为记账凭据,存根联由仓库保管存档。如有货物与单据不相符的现象,保管人员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处理。
第五条仓库的退货规定
(一)采购退货
发生以下几项情况时,仓库须对物品进行退货处理:
1.经质检处检验质量不合格的货品
2.发现数量短缺、串号、配码不正确、因延迟交货期确认已取消定单的货品;
(二)客户退货
1.当入仓货物属于公司同意客户退货时,仓库予以办理退货入库手续。
2.仓库管理员在收货时,须当即开箱检查数量是否正确,及时将收货记录反馈至发货方核对查实。
3.如仓库发现有丢失货物的情况,须通知退货的客户追回损失。无法追回的损失,由退货的客户承担。
第三章出库管理
第七条产品出库根据客服部的发货计划组织出库。发货时,由物流部文员制作销售出库单,对销售出库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库。
第八条托运装车时,仓库管理员必须要仔细清点好数量,车上的数量与清单上是否一致,确定准确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托运交接手续。
第九条各部门领用物品出库时,须经领用部门经理审批后才准予出库。提货人手续不全的,仓库不得发货。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先由经办人签字,但必须在领用后补办审批手续。
第四章库存管理
第十条仓库保管原则
(一)仓库货物应遵循“便于找,利于取”的原则,保证货物分类清楚、堆放整齐平稳及区域产品分类摆放。
(二)货物的存放不能超过产品的堆码层数极限,鞋类产品堆码层数不得超过8小件,排行间隔1米,隔墙0.5米,保持仓库通风。
(三)破损及不良品单独搁置,并保持清洁的状态。
(四)为使物品出入库方便,容易在仓库内移动,基本条件是将物品面向通道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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