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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材料全部由我司采购,供应商直接送货去代工厂仓库,由代工厂代收。
2.代工厂按照我司提供的BOM及委外订单生成工单领料生产,损耗部分由代工厂自己提供损耗数据给我司。
3.半成品也是代工厂入库代工厂,成品也是从代工厂直接出货到我司客户。
4.我司用的是金蝶K3系统,管理模式是:
(1)SMT部分:开始生产就按BOM扣除整个委外订单的用量,再由代工厂提供损耗数据扣数。
按理说我司系统的库存数,应该和代工厂实物数据一致。
(2)成品及半成品组装部分:代工厂入库出货后倒冲扣数。
按照之前在库管易网站看到的一个贴子,上述部份基本和我司一样,
但是我们暂不考虑到账实不符的问题,我们现在纠结的是:原材料由供应商直接送货去代工厂仓库,是否账务需要体现?
原先应该是直接记:借,原材料。现在是否直接记:借,委外加工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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