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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保障公司利益,确保报废品得到有效管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生产车间、包装、检验、客退等作业中产生的报废品的处理规范与流程。
3、职责
3.1报废物料由生产车间或管理部门(采购、生产、仓库、研发、品质)提出报废申请;
3.1.1、来料不良报废由采购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3.1.2、在制品报废的由生产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3.1.3、样品报废由研发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3.1.4、试验用品、客退品由品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3.1.5、呆滞品由仓库提出报废申请。
3.2各部门负责人对报废品的判定与确认。
3.3仓库负责报废品的进、出、存管理;
3.4生产部统计负责对每周报废品的统计;
3.5财务负责报废品金额的核算。
4、规程内容
4.1相关定义
报废品:废品是指物料、在制品(半成品)或成品,因具有严重缺陷,不可再修复,因而不可再使用或销售的,称为报废品。
4.2报废品退仓流程
4.2.1生产车间或管理部门发现品质严重不良,自我判定应报废之产品应填写《报废申请单》并交部门主管审核,在报废单上写明物料名称、料号、数量、不良原因并予以标识,在《报废申请单》上签署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处置。
4.2.2各管理部门持总经理批准的《报废申请单》,将废品拉至不良品仓处置。
4.2.3报废品进仓前仓管首先对报废品摆放及标识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报废申请单》核对实物,核对无误后,在《报废申请单》上签收并将退库物料存放在相应货位上。
4.2.4仓库保管员将报废品入库并输入计算机系统。
4.2.5《报废申请单》一式二联,各管理部门保留存根联,仓库保留一份,保存2年。(产品有效期后1年)。
4.2.6车间统计负责对报废品数据的收集,并登记在《报废统计表》中,以周为单位对报废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将报表发送给财务部。
4.2.7财务部收到车间统计发来的《报废统计表》后,对报废的金额进行核算。
4.3对供应商零部件不良造成之报废
数量或不良率超出公司可接受范围的,需对供应商作相应的处罚或扣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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