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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规范仓管员工作移交手续,完善帐务移交流程,使交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范围
货仓部文员、仓管员岗位调动或离职时的帐物交接。
3.职责
3.1交接双方查核物料的异动情况。
3.2交接双方对帐、物进行盘点、核实。
3.3货仓主管监督、核实交接过程及结果。
仓管员工作交接表.png
4.程序
4.1岗位调动或离职人员须让接受此工作人员了解其本人所要交接之区域、物料,分布以及帐务。
4.2岗位调动或离职人员在交接前必须处理完未处理完之帐务。
4.3岗位调动或离职人员在交接前必须处理完所有物料的异动状况,包括欠料和已借未还之物料。
4.4岗位调动或离职人员在与接收人员交接时必须就本人所负责之物料逐一清理、盘点,核对物料名称、规格、单位、库存数以及物料库存状态。
4.5交接双方在交接过程中,由货仓主管或指派专人对整个盘点、交接过程进行监控。
4.6文员根据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实物盘点结果,帐面实际库存数,打印出帐物交接报表。帐物交接报表反映交接当时的帐面数,实盘数以及差异
4.7交接双方、监交人(或货仓主管)要在帐物交接报表上签字确认。
4.8对于盘盈亏之数量,根据公司制度对岗位调动或离职人员作出处理。
4.9工作接收人员根据实盘数量,向财务、PMC、申请调帐,调帐后的数量和调帐后发生的收、发业务由接收当事人全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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