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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产状况,加强存货管理,固化盘点流程特制定本流程。
2.适用范围
本制度仅限于江苏本部、合肥公司、枞阳公司、青州公司、中转库及外加工单位的机器设备,模具、工位器具、在产品、产成品、材料、低值易耗品、办公设备、家俱、房屋、车辆等。
3.术语和定义
盘点分定期盘点和不定期盘点,本制度仅限定期盘点:
3.1根据销售情况,公司每年进行两次大盘点,公历每年6月份和12月份。
3.2定期盘点需征得常务副总/总经理的同意。
4.职责
4.1财务部负责编制盘点计划表和操作培训,盘点督查及盘点总结。
4.2生产部负责组织委外加工厂、老厂、新厂车间及半成品库各种物资的盘点,包括在产品,产成品,原材料,工位器具,车间周转框,货架的盘点。。
4.3营销部负责组织中转库、分公司的盘点及培训。
4.4营销部和采购部分别负责组织产成品库和材料库的现场盘点。
4.5设备科负责机器设备、模具、检具、夹具、实验试验设备的盘点,包括老厂、新厂。
4.6行政部负责办公设备、车辆,家俱、福利用具、弱电设备的盘点, 包括老厂,新厂。
4.7品管部负责,计量器具的盘点、不良品、呆滞品的判别,包括老厂、新厂。
4.8各分公司要根据主机厂的现场销售情况确定盘点日期,报营销部,由财务部,营销部派员监盘。
5.作业流程:
大盘点工作流程1.png
大盘点工作流程2.png
大盘点工作流程3.png
流程说明:
1、财务总监编制的盘点总计划表必须明确责任人、责任区域、盘点标准要求、盘点完成时间。
2、盘点前财务总监需召开盘点会议,关于盘点相关标准要求对各区域负责人进行培训,各区域负责人对各小组盘点成员进行培训。
3、盘点过程中各区域负责人必须对各区域盘点真实性负责,对负责的区域进行检查考评。
4、各区域负责人盘点结束后需对盘点情况进行总结汇报,上交财务总监后,由财务总监召开盘点总结会议,并输入盘点经验教训库中。
5、财务总监对需整改的区域编制整改计划表,并进行检查,对在整改期间内未完成的区域负责人进行考核,对表现较好的区域负责人进行奖励并上报常务副总/总经理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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