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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规范仓库管理工作,确保对仓库物品进行安全、高效、有序的管理。
二、适用范围
使用于原材料、成品、工具及各类辅材耗材的仓库管理工作。
三、职责
1、公司采购员负责物品的采购工作。
2、仓库管理员负责物品验收、入仓、领用手续的办理库存物品的保管。
3、公司财务会计负责物品的核算。
4、生产部分管领导负责仓库管理工作的监督。
四、程序要点
1、库存物品的限额标准
(1)主要物资限额(如铜材、钢材等):
①一般为每月平均消耗量的两倍;
②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2)常备的日常消耗零件物品的库存限额(如螺丝、玻璃胶、焊条、焊锡及其它辅材耗材等)
①一般为每月平均消耗量的3倍;
②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2、常规物品采购的申请
(1)仓库管理员原则上应在每月25日前根据仓库实际库存量结合销售合同及工艺部门提供的BOM清单,编制下月物品采购计划。
(2)当仓库物品低于规定的库存限额时,应及时填制所需物品的采购计划。
(3)仓库管理员应在每月28日前将采购计划交公司财务经理审核。
(4)公司财务经理依据下列内容审核:
①仓库实际库存量;
②当月实际消耗量;
③库存物品的限额标准;
④下月预计消耗量;
⑤下月资金预算。
(5)财务部总监审核:
①采购计划不合理的,应及时予以调整申购计划;
②采购计划合理的,财务部总监应在财务审核栏内签署姓名、日期。
(6)采购计划在每月30日前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7)总经理审核同意后,交采购员按照《采购管理标准作业程序》中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3、零星、应急物品的采购申请
(1)仓库中无储存的零星、应急物品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制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仓管,仓管根据采购计划合理安排采购时间报采购员。
(2)为减少采购成本,原则上每周一和周三集中采购,仓管负责统计,如遇不可预计的紧急物品需报总经理批准后可特事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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