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急处置
1)初期火灾,由第一发现人迅速扑救,防止火势蔓延、扩大,扑救完毕后应及时通知应急抢险组组长,并对损失财产进行清点。(灭火、报告)
(2)发生火势蔓延扩大时(不可控),第一发现人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并通知应急抢险组组长,应急抢险组组长通知公司应急办公室。应急抢险组组长根据火场情况在可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紧急疏散,迅速逃生,指定安全疏散地点,由安全警戒组负责涉清点疏散人数,同时设立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等待消防人员救援。如有人员受伤,伤情较轻时救护组进行简单应急救护;伤情较重时,要立即拨打120或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护。(报警、报告、疏散、警戒、救护)
四、注意事项
不能用水扑灭电气火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