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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根据仓库管理及生产的需要制订盘点计划,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
在制定计划时,仓库管理人员需对循环盘点、定期盘点、临时盘点进行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的
为加强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存货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使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为下阶段的销售、生产计划及财务成本核算提供依据,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适用范围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产成品,以及必要时对存于外协厂商的本厂物料等。
三、职责
1、厂长:负责盘点组织工作、主导盘点工作,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2、仓库、车间:负责仓库、车间物料盘点工作;
3、财务部:负责对盘点抽查、对盘点盈亏调整审核;并对盘盈、盘亏物品做出处理意见,进行有关的帐物处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存货进行稽核、盘点;
4、副厂长:负责盘点盈亏调整的审批工作;
5、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盘点及盘点协助工作。
四、盘点时间
1、存货盘点:每月进行一次小盘点(自盘、抽盘);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月底进行一次大盘点(自盘、复盘、抽盘),大盘点具体时间具体安排。
2、若要变更时间,必须征得盘点总指挥同意方可。
3、财务部人员不定期地抽查各部门的存货情况。
五、盘点方式、方法
1、盘点方式:动态盘点(即不停产)与静态盘点(即停产)相结合;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相结合;自盘与复盘、抽盘相结合。
2、盘点方法:全面盘点和抽样盘点相结合;点数与称重量相结合。
3、每月定期盘点采取动态盘点,以自盘为主、抽盘为辅的方式进行。盘点方法由仓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季度大盘点采取静态盘点,以自盘、复盘、抽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不定期的盘点采取动态盘点、抽盘的方式进行,其盘点方法由财务部确定。
6、外协加工件料盘点: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与财务人员共同确定盘点方法,单独清点。
六、盘点程序
1、盘点前准备工作:
盘点由物流部申请经副厂长批准后,负责召集相关人员召开盘点工作协调会,并按拟定的盘点计划组织实施;
2、各相关部门接到盘点计划后次日内组织召开部门内部盘点会议,做好各项盘点前准备工作;
3、仓库所有账目处理应在盘点日前一天完成;
4、存货盘点前各部门应进行清理整顿,分类、分区域按规定堆放好存货,并张贴好《物料存卡》或《物料标识卡》;
5、季度大盘点前要求生产车间进行物料清理,并对现场进行整理整顿,在制品应存放在规定得区域,并做好标识,以便单独清点;
6、盘点部门将盘点需用得物品及盘点用具,于盘点前准备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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