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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工厂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成品流通和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成品仓库管理员,负责成品的收、发、存工作和退回货物的前期验收, 以及待处理品的收、发、存工作。
二、入库
1、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产品,生产物料员提供《入库单》到成品仓办理成品入库手续。
2、成品入库后,仓管员应及时审核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检验外包装标识是否完好,且《入库单》必须有质检部签字此产品是否合格才方可接收,并在帐上记录产品的名称、批次号、规格、数量、入库日期以及注意事项。
3、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入库。
4、仓管员应妥善保存产品的入、出记录,每月将记录按时间顺序和产品的类别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存档并妥善保管。
三、发放
1、客户提取成品时,必须有销售部提供的《出货清单》。
2、成品仓的仓管员凭经审批的《出货清单》发放成品,发放时应做到:
(1)认真核对《出货清单》的各项内容,凡填写不齐全、字迹不清晰、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发放。
(2)发放时,应认真核对实物的品名、批次号和数量,符合出库凭证要求的才能发放。
(3)发放完毕,仓管员应对《出货清单》进行审核且手工做帐和录入ERP系统,单据应妥善保管。
(4)发放时,若产品标识破损、字迹不清,应重新作出标识后发放。
(5)同一规格的成品应按“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6)仓库的产品、物料、仪器、工具、设备外借时要在《成品仓借出物料清单》记录,归还时要确认完好程度。
四、贮存
1、贮存产品的场地或库房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以防止库存产品损坏或变质。
2、合理有效地利用库房空间,划分码放区域。库存产品应分类、分区存放,每批产品在明显的位置做出产品标识,防止错用、错发。具体要求如下:
(1)库存产品标识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订单号、入库日期,库管员需用挂标牌予以明示。若产品外包装已有上述标识,仅挂产品型号标识牌即可。
(2)库存产品存放应做到“三齐”:堆放齐、排列齐,与屋顶和墙壁保持一定距离。
(3)放置于货架上的产品,要按上轻下重的原则放置,以保持货架稳固。
3、出货产品凡打开包装的,须重新包装,保证密封,不允许敞开存放。没有标识的应做出标识。
4、仓库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动态盘点,做到日清日结,保持账、物相符,月尾、年中、年末应配合物控部做好盘点工作。
5、成品仓存放退货产品应另划待处理品区,予以标识,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按程序做好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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