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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规范物资的入库、仓储、搬运、防护、出库作业。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原料、辅料、机配件、半成品、成品等物资的仓储管理。
3.职责
3.1技术研发部组织编制产品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2生产管理部督导供应中心和各工厂的仓储管理按本程序要求实施。
3.3供应中心负责所采购物资的仓储管理。
3.4各工厂负责本厂物资的仓储管理。
4.工作过程和方法
4.1入库
4.1.1仓管员根据送货清单核对物资品名、规格、数量、产地等,并检查物资是否变形、破损、污染等情况。检查核对无误后组织卸货,并填写《入库单》。
4.1.2若检查发现物资有问题,应立即通知送货人员或采购员到场验证,并在供应商的送货单上如实记录,要求送货人员或采购员签字确认,然后由采购员与供应商协商处理。
4.1.3若物资受损情况可能会造成较严重后果时,采购员应立即向供应中心经理报告,落实应急措施,必要时报告生产管理部甚至生产副总裁协调解决。
4.1.4各工厂的成品经检验合格后,生产车间应填写《入库单》交仓管员,由仓管员核对无疑后进行签收。
4.1.5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依照《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处理。
4.2仓储
4.2.1物资的标识:所有入库的物资均需标识清楚并放置在指定的区域。
4.2.2储区的环境管制:为确保物料不变质,储存区要求通风,地面干净,料架清洁,垃圾及时清除。
4.2.3安全措施
①加强消防器材的保养、清洁及维护,消防设备区域不得堵塞。
②物资堆放不得阻碍灭火器的使用或阻碍安全出入口、电器开关等,通道应保持畅通。
③库房内严禁烟火,应保持整洁、干净、通风。
④易燃物、易爆物储存时须单独隔离放置。
⑤物资堆放高度应适当,确保安全,以免跌落伤人。
⑥物资若无法储存于室内,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物资损坏。
⑦物资的仓储条件和方法应符合规定要求,确保不受到损坏、变质或遗失。
4.2.4供应中心的各仓库应建立相应物资管理台帐,确保库存物资“帐、卡、物”相符,标识规范牢固。
4.2.5在确保正常运作的前提下,供应中心和各工厂应采取适当措施,提高物资周转率,减少库存量。
4.2.6仓管员应及时传递各种出入库单据,当发现存货不足时,应及时通知供应中心或生产科实施采购。
4.2.7当物资长期积压、将超出保存期、变质、数量不足时,保管员应及时向主管报告。
4.3搬运和防护
4.3.1技术研发部组织编制产品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的技术要求和规范,组织各工厂编制相应的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等方面的作业指导书。
4.3.2供应中心和各工厂负责各自物资的搬运和防护工作。
4.3.3必须按规定的搬运方法进行搬运,确保搬运过程中的物资安全和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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