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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包装材料接收标准操作规程。适合于所有包装材料(含说明书、标签和防伪标志及防伪封签)。
目录:
第一部分:包装材料接收操作规程
第二部分、包装材料数量验收规定
第一部分:包装材料接收操作规程
一、目的:
建立包装材料接收标准操作规程。
二、范围:
所有包装材料(含说明书、标签和防伪标志及防伪封签)。
三、责任:
仓库保管员制定;
仓储部部长审核;
主管生产副经理批准;
仓库保管员、质保部执行。
四、内容:
1.准备
1.1包装材料仓库保管员按供应部到货通知单验收。
1.2库内货位应清理干净。
1.3对需要检斤的包材,检查、校正计量器具符合规定,并且计量检验合格证应在有效期内。
2.目检
2.1包装材料进厂后,首先由仓库保管员对包装材料的外包装进行目检。包装材料的外包装上应有货物标签,标签上注明货物名称、批号、生产日期、供货单位、数量。检查规格与数量是否与到货通知单相符,如有不符马上通知供应部。
2.2包装物的外观是否清洁,是否有油污、破损、鼠咬、虫蛀等,以上如有一项,立即通知质保部。
3.初检
3.1对外包装进行拆包验收。根据包装物的包装要求,检查包装物的包装是否达到包装物的储藏要求。
3.1.1直接接触药品且不需洗涤处理,直接使用的内包装(如聚苯瓶、铝箔包材、PVC等)必须有两层或两层以上密封包装袋,并无污染,能保证内包装的卫生要求。
3.1.2印字的包装材料应字迹清晰,无模糊、油渍、潮湿、发霉。
3.2初检不合格的包装材料,立即通知质保部、供应部进行处理。
3.3初检合格的包装材料,挂上“黄色”待验标记,拦上黄色围绳。
4.请验
初检合格后,仓库保管员马上填写《请验单》上交质保部进行检验。
《请验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送质保部。
5.接收
5.1经检验合格的包装材料,撤下黄色围绳,取下“黄色”待验标记,挂上“绿色”合格标记,并逐件贴上“绿色”合格证,不能贴证的包材,挂上“绿色”围绳,填写《物资货位卡》。
5.2检验合格的标签、已印刷与标签内容相同的包装材料及使用说明书应与其它包装材料分库或入专库存放,并按品种、规格、批号分类、专人上锁管理,建帐登记,色标明显。
5.3仓库保管员凭采购员签字后的供货方发票,填写物资入库台帐和保管帐,办理入库手续。
5.4经检验不合格的包装材料,撤下围绳,取下“黄色”待验标记,转至不合格区,挂上“红色”不合格证,并逐件贴上“红色”不合格证,填写“不合格物资台帐”,同时报供应部、质保部等部门,按“不合格物资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部分、包装材料数量验收规定
一、目 的:建立包装材料数量验收规定,保证入库数量的准确。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入库的所有包装材料的数量验收。
三、责 任 者:仓库管理员、采购员。
四、包装材料数量验收规定:
其规定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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