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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福利本是一家,而“深得人心的福利,比高薪更能有效地激励员工”,好的福利比薪酬更有吸引力,好福利甚至可以弥补薪酬低的弱势,拉平企业薪酬福利的整体竞争力。
1. 目的:
为给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吸引人才,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以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职责:
3.1 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相关福利项目管理、落实、执行。
3.2 总经办:负责公司福利政策、方案的审核审批,重大福利事项呈股东会审批;
4. 福利分类:
5. 社会保险
5.1 定义:公司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5.2 参保标准:依东莞市社保局要求参保。
5.3 新增停缴:新员工15日(含)前入职从当月开始购买社保,15日后入职从次月开始购买社保。
5.4 商业保险:所有员均购买商业保险。
6. 节庆慰问
6.1 国假:
6.1.1 公司按照《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相关假期。法定假日共11天,具体如下:
6.2 带薪年假:
6.2.1 员工公司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6.2.2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统一安排春节期间休年假,剩余未安排年假由员工自行支配调休。休年假者,须填写《请/休假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
6.2.3 年假统计以4小时为最小单位,不足4小时的以4小时计算;
6.2.4 剩余年假须在当年度(计算期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休完,不能跨年度使用,当年未休年假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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