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司为求产品提货(出库)工作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凡本公司有关产品的提货(出库)事项,必须依照本制度办理。
一、办理提货单据
1、客户和各单位提货时,需在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提货单。提货单必须有专人制表,内容要准确、字迹清晰,不得有任何涂改。
2、主管领导审核、签字。
3、提货原则为付款提货。否则,要写明付款方式及时间,必须报请总经理批准签字。
4、交财务部审核、盖章。
二、财务审核
1、财务人员在审核提货单据时,依照付款提货的原则进行审核。否则,要有总经理签字。
2、财务人员对盖章单据负有详细检查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付款方式的责任。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出库
1、生产单位要专设仓库保管员,产品出库必须有仓库保管员办理。
2、仓库保管员在出库前,要认真核查手续的完整、发货单位及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是否无误。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和主管领导提出。否则,要严格按照提货单办理出库。
3、仓库保管员对出库产品负有详细核查产品的性能、附件及质检是否齐全的责任。
4、任何出货,仓库保管员均应于出货当日将有关资料入帐,以利存货的控制,并于当月未上报公司有关部门。
5、生产单位和仓库保管员负责产品的装箱、包装、搬运等工作,以配合销售人员的工作。
四、注意事项
1、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主管领导)向仓管单位领货时,必须办理提货单据,不得以任何原因随意提货出库。
2、对于付款方式不明确的单位和个人,填单和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提货手续。
3、仓库保管员要严格遵照本制度执行,坚决杜绝不合格和未入库产品的出库。
4、各环节人员应相互配合、加强联系,要及时发现问题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犯,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
以上贴子已是全文,若需要此文档,可在下方进行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