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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贮存应遵循:重量重、体积大、不易搬运的物料放在下层,重量轻、体积小、易于搬运且常用的物料放在上层,重量轻、使用频率较小的物料放在顶层。
1.0目的:
为确保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资产在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过程中不受损坏和变质。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工作。
3.0职责:
3.1仓库:负责组织和管理仓库的各种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搬运、贮存、包装和防护工作。
3.2品质部:负责对搬运、贮存、包装和防护工作质量进行监督。
3.3工程部:负责对产品包装和防护要求进行设计。
3.4生产部:负责对产品加工过程中的搬运、包装和防护工作。
3.5送货员:负责对产品发货及客户签收前过程中的搬运、防护工作。
4.0 规定:
4.1搬运注意事项
4.1.1 根据物料的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运输方式及防护措施,注意搬运前物品置放方向或各层面之间防护材料置放,保证物料在运输途中不受损、变质、碰撞、划伤、挤压、受潮、污染等。
4.1.2不同品种或规格的物料须分批搬运,避免引起混料、错料等现象,贵重物品应推叠稳当、轻拿轻放、层层防护。
4.1.3对人力无法执行搬运时,应考虑予以分散包装或运用适当的手推车、油压拖板叉车等搬运工具,各部门、车间应对其所使用的搬运工具进行性能维护与保养,以预防搬运之意外损害。
4.1.4各部门在负责自己的搬运范畴时,以自己搬运为主,特殊情况可申请其他部门协助。
4.1.5任何搬运过程的装卸必须将物料按其外形规则叠放整齐,严禁随意堆放。
4.1.6仓储物料的搬运调整必须注意结合“先进先出”及“适时进出”的办法执行。
4.2搬运范畴
4.2.1送货员的搬运范畴
a、在外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客户提供物料的运回,至暂放到仓储指定的物料划“来料待检区”为止,“来料待检区”内难以存放的大件物料以存放在仓库指定的“暂存区”内。
b、成品发货的搬运要根据计划部通知到仓储部提货,仓管员依据“送货单”将产品搬至发货区内发货,送货人员搬运货物的起点为待发货区,特殊情况可从生产现场提货。
4.2.2 生产部(车间)的搬运范畴
a、公司内部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入库的搬运,搬运至仓库内货架或木垫并摆放整齐为止,符合贮存要求。
b、 生产用领料时,生产班组必须遵守“先进先出”按仓管员指定物料领取,搬运起点为物料储存的位置。
c、待检区内经抽检合格但需要进行工段全检或包装的物料,由相应班组负责从待检区搬运至工段。
d、工段不良品的退料:属上一工序造成的不良品退回上一道工序;属外协加工原因的不良品退回仓库;物料由当前工段搬运至仓库或上一道工序指定位置为止。
4.2.3 仓储部的搬运范畴
a、待检区内经抽检合格且不需进行工段全检或包装的入库搬运,整个过程由仓库负责。
b、仓库内需要进行区域性调整时的搬运,搬运的全过程由仓库负责。
c、来料不良品区物料的搬运,可根据实际由外协搬运工搬运或仓储协助搬运。
4.3贮存要求
4.3.1物料贮存应遵循:重量重、体积大、不易搬运的物料放在下层,重量轻、体积小、易于搬运且常用的物料放在上层,重量轻、使用频率较小的物料放在顶层。
4.3.2 所有物料、半成品、成品贮存必须按照先进先出,适时进出的原则,存放在指定的库房区域内。
4.3.3 物料堆码时,不允许超过划定的地标线,不允许占用通道,木托堆放高度不超过3M,货架顶层的物料高度不超出顶层600mm。
4.3.4 仓管员应经常检查贮存环境设施,将物料并分批号、规格、日期分区整齐贮放,做到账、卡、物相符,并建立出入卡标识,标识上标出出入库日期、数量等;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增加高度,以便充分利用空间,节约仓库面积,堆放时保证不倾斜,以确保安全。
4.3.5 在制半成品:贮存有生产车间直接存放在车间暂存区内,存放的在制半成品必须有产品名称、数量、检验状况的标示。
4.3.6 半成品的贮存:指已加工完毕须包装或组装的产品由生产部直接贮存在仓储部半成品库,再根据生产计划适时领出。包装或组装成品、半成品在贮存堆放时各层面之间应置放纸板等防护材料,并罩上防尘罩,不要堆放过高或倾斜,确保安全。每批半成品的存放要明确区分、标识出数量、入库日期及名称,标识牌要清晰明了,以达到先进先出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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