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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收货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整个部门的工作绩效,特制定绩效考核管理办。
1.目的:
为使收货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整个部门的工作绩效。
2.范围:
凡收货课录用之在职两个月以上员工均属之。
3.权责:
1).收货组长:负责该组员工绩效的考核并将相关资料提交收货课长。
2).收货课长:负责每天所有员工的绩效考核、整理统计提交收货经理审核。
3).收货经理:负责绩效管理办法的制订、修订、废止核准与颁布实施。
4.实施细则:
1).员工绩效考核以退库箱数/小时和收货箱数/小时为考核依据。
2).员工的平均绩效标准为:450箱/小时
平均绩效=(总收货箱数+5.62*退库箱数)/绩效总工时。
注、
(1)、5.62为退库箱数转换成收货箱数的的加权系数。
(2)、退库效率暂定为80箱/小时,收货效率为450箱/小时。5.62=450/80
3).员工当月的出勤天数必须满20天(或出勤工时达到200小时)。员工的绩效工时以出勤工时来计算,如需扣除绩效工时时必须由当班课长确认。
4).绩效考核的时间为每月的二十一号到次月的二十号。
5).新入职员工在两个月后开始参加部门绩效考核,未满两个月时达到绩效按照绩效方案给予奖励。
6).员工因自身工作原因当月被扣奖三次(含以上),将被取消当月的绩效奖励资格但绩效达不到标准时仍将被扣奖。
7).奖金发放与扣奖原则:
(1)平均工作效率大于450箱,以每箱0.05元发放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个人总工作量-达标工作量)*0.05
(2)平均工作效率大于400箱,小于450箱时不予奖励和扣奖。
(3)平均工作效率小于400箱,以每箱0.03元扣发绩效奖金。
扣奖金额=(达标工作量-个人总工作量)*0.03
(4)平均效率连续两个月低于300箱,直接除名。
8).部门组长、课长的绩效为所属组员或当班人员的平均绩效。
组长奖/扣金额:平均绩效*1.2
课长奖/扣金额:平均绩效*1.5(与课级每月绩效直接挂钩)
5.颁布实施:
1).此管理办法从即日起开始实施,暂定期限为两个月。
2).此管理办法将视实际执行情况再予以检讨或修正。
3).本部门对此管理办法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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