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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异常及不合格品处理办法:
1、目的:
明确本公司对供应商所供不合格零部件的退货规定及对顾客的退货处理办法,确保本公司在退货环节上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检验及顾客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不合格品。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负责供应商不合格品退货的审批,客户退货的判定,并分析原因。
3.2质量管理部负责供应商具体退货手续的办理,配合客户退货的办理.
3.3采购部负责客户退货的办理.
3.4制造部、设备工装科作为返修部门负责退货的返工返修。
4、程序
4.1向供应商退货。
4.1.1质量管理部对不合格品进行判定,决定是否退货,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传递至计划保障部技术开发部..
4.1.2经质量管理部判定为退货处理的不合格品, 仓管员填写退货清单,经质量管理部检验员和质量工程师签字后,实物退回供应商处.
4.1.3原则上以一个送货批次为一个退货周期,即在下一批次货送到的同时办理上一批次的退货;如该公司无返程车辆,则可以根据不合格物料的数量,定期安排车辆退货。
4. 2接受顾客退货
4.2.1质量管理部接到退货通知时,对相关产品进行质量判定.
4.2.2判定为确需退回的,在客户处办理退货单.
4.2.3采购部接到质量管理部传递的顾客退货单和不合格品处理单后,确认所退产品品种和数量,并办理相关收货手续.
4.2.4采购部按照《退货作业流程》办理补发手续。
4.2.5计划保障部计划员采购部根据《不合格品处理单》处理结果,以工作令形式安排制造部或设备工装科返修或拆除。4.2.6返修合格的成品,采购部根据返修部门填写的《返修入库单》办理入库。
4.2.7拆除下来的零件,采购部根据质量管理部填写的《返工返修检验记录表》办理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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