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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产品的场地或库房应地面平整,干净整洁;合理有效地利用库房空间,划分码放区域。库存产品应分类、分区存放,做好产品标识,防止错用、错发。
一、目的
本制度对仓库的收、发、贮、管作了规定,以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库、不发出,贮存时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并做到账、物一致。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库和成品库的管理。
三、内容
3.1、职责
原料库管员负责原材料的收、发、管工作。
成品库管员负责成品的收、发、管工作以及退回货物的前期验收。
3.2、入库
3.2.1原材料的入库。
3.2.1.1原材料到公司后,由库管员指定放置于仓库待验区内,如放到库内合格品区须做好“待验”标识。大宗的货物可以在没有卸货前,由库管员进行到货验证和报验。
验证的内容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数量、包装状况和合格证明等。经验证合格的,库管员提交《采购收料通知》报质管部检验;经验证不合格的,通知采购部进行交涉或办理退货。
3.2.1.2库管员接到质管部检验结论为“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将待验区内的货物转移到库内合格区存放,已放在仓库合格区的待验品,应将“待验”标识取下;接到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时,应按规定做出不合格标识,等待不合格品审理。接到不合格品评审意见后,按意见执行。
3.2.1.3采购部开具“采购收料通知单”交库管员作为收货入库凭证。
3.2.2成品入库
3.2.2.1调试并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产品生产部开具《入库单》到成品库办理成品入库手续,在办理入库时,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等标识是否正确、规范以及外包装是否干净等,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库。
3.2.2.2成品办理入库手续后,放置于库管员指定的待打包区内,由成品库人员打包封箱后转入成品库,以备发货。
3.2.3退货入库
成品库库管员负责退货入库工作;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等是否属实,对入库单进行审核。
3.2.3.1产品入库后,库管员应及时审核,在帐上记录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和入库日期以及注意事项等,并做好标识。
3.2.3.2未经检验或经检验认为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入库。
3.2.3.3库管员应妥善保存入库产品的有关质量记录(验证记录、原始质量证明、检验报告单等),每月将这些质量记录按时间顺序和产品的类别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存档并妥善保管。
3.3、贮存
3.3.1贮存产品的场地或库房应地面平整,干净整洁;合理有效地利用库房空间,划分码放区域。库存产品应分类、分区存放,做好产品标识,防止错用、错发。
3.3.2库存产品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或代号、型号、规格、数量、批号、入库日期等,由库管员用标识牌的方法做出。若产品外包装已有上述标识的,仅挂产品型号的标识牌即可;
3.3.3库存产品存放应做到“三齐”:堆放齐、码垛齐、排列齐。高度不能超过屋顶横梁;垛与垛之间应有适当间隔;
3.3.4成品按型号、批号码放;
3.3.5原材料存放按属性分类,整齐码放;
3.3.6放置于货架上的产品,要按上轻下重的原则放置,以保持货架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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