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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突发事件及紧急情况下的药品采购供应,保证药学服务质量、医疗服务质量及救护工作的顺利完成,提高大规模调集应急药品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紧急药品是指突发事件所需药品以及市场出现断货、现有药品不可替代、临床必需的药品。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二、医院以“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原则,保证紧急药品采购供应工作。
三、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医务部及药学部相关人员组成的紧急药品采购供应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紧急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四、职责分工:医务部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药学部负责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相关用药目录及突发事件抢救用药目录;负责紧急情况及突发事件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中药品信息、临床药学和药物安全性方面的工作。
五、药学部应健全紧急药品的供应系统,随时准备执行紧急药品保障任务。
六、紧急药品采购流程
1、药房值班人员遇到医院紧急药品急需供应时,应对事件的内容、性质及所需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等有关信息进行详细了解并记录。所需紧急药品若药房库存充足,值班人院立即调配;若药房库存不足或现有医院目录中没有的品种,须立即报告药房负责人,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2、药房负责人视事件紧急情况,及时报告药库负责人、药学部主任。
3、药库负责人得到药房紧急药品采购信息时,组织采购人员收集该药品的相关信息,以最便捷的采购途径,及时采购药品;若不能及时采购到所需药品,药库负责人须将临床的需求和市场供应情况,及时上报药学部主任。
4、药学部主任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医务部主任、分管院长,医院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制定其他应对措施,保障临床用药。
5、对于重大突发事件需大规模调集应急药品时,医院采用立即联系药品供应商调集所需药品、联系兄弟医院借用所需药品以及上报卫生厅请求支援等不同处理方式,以最大可能保证医疗救治所需药品。
七、医院针对不同性质的突发事件,逐步制订不同的应急方案,建立一旦发生,立即启动的快速反应机制。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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