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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
1.目的
为了规范出库及退库管理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2.适用范围
仓储部各库房。
3.工作标准
3.1 领料工作标准
具体工作标准如下:
(1)生产部依据计划下发的任务量备料并且填写领料单,每次备料时间必须间隔8小时,全天(24小时)领料次数不能超出三次;
(2)库房保管依据领料单备料;
(3)保管审核单据后由保管安排付料工作,必须依据车间领料单数量为车间付料;
(4)库房员工依据“先进先出”(直接送货除外)的原则为车间付料,领料人员领料后与保管当场确认数量并签字确认;
3.2 退库工作标准
具体工作标准如下:
(1)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如因计划任务调整在2个星期内无法消耗原辅料的,车间需在3个班次内办理退库手续;
(2)如车间在不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或不在双方协商的退库时间内退库,将不予退库;
(4)退库时车间必须将物料停放在库房指定位置且双方共同配合确保数量及质量,如有数量不符或有混放及混版等现象库房不予办理退库。
4.考核标准
具体考核如下:
(1)如果保管不按领料单为车间付料,每次对保管负激励100元;
(2)不按“先进先出”(直接送货除外)的原则付料对责任人负激励20/次;
(3)如因付料交接不清导至账务混乱,对交接班责任人每人负激励30元/次,如发生断料,影响车间正常生产,对直接责任人当月发放待改进工资,所有相关人员负激励200元/次,如有第二次解聘处理。
附件:仓储部库房交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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