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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对各类人员进行培训,以满足相应岗位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工作人员的培训。
3职责
3.1管理部总务负责编制各部门的《岗位工作入职要求》,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及监督实施,负责上岗基础教育,负责员工能力的考评,负责组织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3.2其他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的《岗位工作入职要求》,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
3.3管理者代表负责各部门内部《岗位工作入职要求》的批准。
3.4总经理负责各部门《岗位工作入职要求》的批准。
4工作内容
4.1人力资源配置
4.1.1各部门负责人需编制本部门的《岗位工作入职要求》,交管理者代表审批。其中“入职要求”一栏,需明确该岗位工作人员学历、技能、培训及工作经历的具体要求。
4.1.2管理部总务需编制各部门(负责人)的《岗位工作入职要求》,交总经理审批。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备与工作内容相关的技术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或受过相关的职业培训、或具备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1.3经审批后的《岗位工作入职要求》,交管理部总务作为人员选择、安排和考评的主要依据。
4.2基本培训要求
4.2.1新员工培训内容包括:
a.上岗基础教育:包括公司概况、规章制度、质量方针(目标)、安全、质量意识、相关法律、法规、产品的常识及ISO9000基础知识等培训内容,在入厂一个月内,由管理部总务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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