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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工作制度,关于加强仓库收发货管理的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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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4 09: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规定适用于进出本公司的工器具、模夹具、工单、非工单用的料品等的收发货管理。

1.0   目的:
1.1为保证ERP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连续性、系统性。
1.2减少供应商/委外商的对本厂收货效率、作业规范性的投诉。
1.3加强公司对收发货的监督控制。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出本公司的工器具、模夹具、工单、非工单用的料品等的收发货管理。

3.0 工作职责
3.1.货仓部中央收发组负责人:负责相关部门(会计部、品质部、保安队等)常驻中央收货区人员对收发物料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以及物料收发的具体点数与监督管理;对相关部门常驻中央收货人员有工作协调权、违纪处罚权、上下班时制更改权。
3.2.货仓部相关收货倉库仓管: 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物料收货与发货工作;
3.3制模部、修模部:负责外发加工、维修模具的收发工作;
3.4.品质部:负责对来料(包括:采购\委外物料)的质量检验,及检验单据的及时处理;
3.5系统管理部:负责收发物料数据在ERP系统中的及时录入与过账处理;
3.6采购部:负责以快递方式送货物料的受理,以及开具“收货通知单”给中央收发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收货。
3.7保安 、财务、品质部门常驻中央收发组人员:负责对提货人的委托书
及身份进行验证,对收发数量的清点及装卸车的监督,服从中央收发
组负责人的工作调配与安排。

4.0. 定义:
4.1.收货:指接收所有进入本厂仓库的采购\委外物料、物品。包括:成品、半成品、非工单、纸箱、配件、原料、色粉、模具、夹具等。
4.2.发货:指委外加工商领取本厂提供物料、物品时的发放。包括:半成品、非工单、纸箱、配件、原料、色粉、模具、夹具、空胶箱、空卡板、周转纸箱等。
4.3常驻中央收货区人员:是指负责中央收货部门(财务部、品质部、保安队等)的派出人员,必须固定常驻在中央收货区办公,而不是有收货时才到场收货。

5.0.   运作流程
5.1.   收货:
5.1.1.  供应商或委外加工商送货到宝豪公司中央收货场,持《送货单》交中央收发组负责人;中央收发组负责人接到供应商提交的《送货单》后,即时通知对应仓管、品质部、财务、保安等相关人员到中央收货区验收货;验收OK加盖“中央收货章”并签名;供应商或委外加工商送货到我司中央收货区后,收货人员原则上在1.5小时 内验收完成,大宗货物在3小时内完成收货;中央收发组负责人对整个到货收验、流转负全责,如有任何一方不够配合,中央收发组负责人有权对违规者进行处罚50元每次。
5.1.2.  因特殊原因,晚上或其它非正常上班时间需仓库收货,业务部门须持经刘总监审批签字的《加班收货通知单》在下班前一小时书面通知中央收发组负责人,由中央收发组负责人组织通知对应仓管、品质部、财务、保安等相关人员届时到中央收货区来验收货。
5.1.3. 快递物料的收货
快递收发除采购物料须经过中央收发程序外,其它快递件仍按原来运作流程不变;快递采购物料到厂后,由采购员在10分钟内签收并填写一式两联“收货通知单”交中央收货组,中央收发组负责人需签收接单时间并返回一联给采购员。中央收货组在接到“收货通知单”后1个小时内必须完成收货入仓。如晚上快递送货到厂,采购员可以委托保安签收。
5.1.4. 收货完成后,由责任仓管将《送货单》在2小时内核对数量和相关内容后交系统管理部过帐,系统管理部人员须签收接单时间并将送货单信息录入系统,打印《收料/代验收单》。如属晚上等非正常时间收货的,责任仓管则在次工作日的前1个小时内完成交单,系统管理部人员须签注接单时间并负责及时录入ERP系统并打印《收料/代验收单》,并将《收料/代验收单》交品质部IQC做来料检验记录,同时在ERP系统中做IQC来料检验维护,在系统中做完资料维护和数据抛转作业后,交回系统部记账员,由记账员及时将《收料/代验收单》交责任仓管。
5.1.5.责任倉管在收到系统部记账员转交的《收料/代验收单》后,应在1个小时内签收完返回给系统部做系统过帐等数据处理工作。(非工单物料暂时例外)
5.1.6.所收物料,在验收OK后1小时内要求转离中央收货区,否则收发组负责人有权对责任仓管处罚10元每卡板。
5.1.7.模具收货:模具(包括制作、加工维修、外发啤货生产等模具)送到中央收货区,由中央收货区负责人根据模具性质通知相关部门到中央收货区验收收货,由于模具属于重型机械,需要起重设备才能装卸,所以送货单据经中央收货人员进行数量验收后,由使用部门引导送货厂家司机将模具送到收货部门指定的地点卸货。模具送货单需要四联,使用部门在验收签字时有权带走一联送货单。

5.2.  发货:
5.2.1.  原料(混色料)的外发:
5.2.1.1. 原料部根据委外员提交已审批OK的委外合同,列印《委外备料单》后到原料仓进行备料、混料,并做好物料标识入仓。标识包括:原料(混色料)名称、工单编号、色粉编号、包数,并及时通知系统管理部记账员过账。
5.2.1.2原料部领班与原料仓领班在原料(混色料)入仓时,对原料(混色料)进行称重后放在中央收发货区(当天不能发出的原料需存放在原料仓),并对入库的原料(混色料)做好交接的签字确认后,将已过账的《委外备料单》交给原料仓领班进行外发物料的核算。
5.2.1.3原料仓领班负责在外发时与供应商一起进行原料重量的过磅确认;装料前与装料后分别在本厂地磅处过地磅。

…………

以上贴子只是内容提要,完整祥细的内容在下面附件中,请下载后阅读:

仓库管理工作制度,关于加强仓库收发货管理的工作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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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4 14:5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强版,仓库新名词,有意思。
不断的优化,与时共进。
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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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 18:57:5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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