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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外来人员、车辆。
目 的
确保公司物资安全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外来人员及车辆
内 容
1、所有物资出门必须办理出门证,凭证出门,无证出门视同盗窃。
2、出门证内容应包括:编号,出门时间,去向,用途,经办人,出门物资清单(出门物资代号或图号、名称、数量),出门物资是否返回,出门物资实际返回时间。
3、物资出门证分为两种性质:第一种为出门后不返回出门证;第二种为出门后返回出门证(如:外协件、物资采购入库后发现质量问题退换件)。
4、出门证流程:出门证分三联,一联存根由综合管理部存档;二联随货同行出门交门卫;返回物资第三联由经办人保管,货物返回后,经仓库管理员签字后交综合管理部核销;不返回物资的第三联随货物同行。
5、出门证经办:生产物资(含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生产设备及生产工具)的出门证由生产部经办;外协加工件出门证由外协人员经办;销售产品或备件出门证由营销部经办;其他物资出门证由经办人经办。
6、出门证出具及出门物资的领取:
经办人凭以下手续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出门证:
(1)外协件凭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字的《自提自运托收单》;
(2)成品和非标件凭总经理签字的发货清单或发货通知单;
(3)废品凭总经理审批后的合同书和财务收据及仓库主管签字的磅单;
(4)退货物资出门:供应部门必须先与供应商签署物资退货协议,按公司合同审批制度审批盖章,然后凭该协议到财务部办理扣款手续(没有款扣的由供应责任人负责收回退货物资货款),此物资出门的《自提自运托收单》上财务必须在签字,同时注明“退货不返回”;
(5)更换物资出门:因故采购回的物资需供应商更换,供应部必须先与供应商签署物资更换协议,按公司合同审批制度审批盖章,如有差价,经办人凭该协议到财务部办理差价扣款或补款手续(没有款扣的由供应责任人负责收回该差价货款),此物资出门的《自提自运托收单》上财务必须在签字,同时注明“更换返回”;
经办人凭上述资料及出门证到仓库开领料单领取出门物资(所有要出库物资包括焊后外协加工件,出库前应办理入库手续),同时仓库负责人在出门证上签名(没有仓库负责人签字的出门证门卫不得受理)。仓库负责人必须监督出门物资装车直至离开车间到门卫。
7、出门证管理:综合部开出门证要注明返回、不返回两种,返回物资的出门证上要注明预计返回时间,分类保存,分类建立电子文档;每月底保安将第二联交综合管理部存档;自提单、发货清单、发货通知单等可作为出门物资清单出门证附件贴在出门证背面,出门证上可不再填写具体清单,注明见附件;此时附件必须是三份附在出门证的三联后。
8、物资返回:物资返回后,经办人将出门证第三联交仓库管理员核对确认后签字,再由经办人交综合管理部核销、存档(无两个部门人签字的出门证视为物资未返回)。
9、物资遗失界定期:按出门证承诺的返回时间的第一天起计算为两个月内(60天);未注明返回时间的按1个月(30天)。
10、视为遗失物资的出门证,综合管理部书面上报总经理,总经理根据物资总价值核算批复后,综合部向责任人下发赔偿通知书,同时报财务部执行。
11、特殊情况处理:
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出门证手续急于出门物资时,经办人出具出门物资清单到仓库开领料单,仓库负责人和经办人在出门物资清单上签字,同时必须监督出门物资装车直至离开车间到门卫,到门卫后经办人和门卫一起电话报请生产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口头批准后方可放行。然后在3天内经办人主动补齐出门证交门卫(注明补办),否则,每超过一天罚经办人50元。
12、违反本制度的处罚标准:
所有出门证必须回收,不返回的出门证,每少一张责任人罚款50元;应返回物资的出门证每少一张责任人罚款100元;对已界定为遗失的物资责任人按核定的成本价赔偿; 与出门证规格数量不符的物资和未办理任何手续的物资出门视为盗窃,无论是否出门成功,对责任人按物资价值的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换岗、降级、开除等处理,责任人不是公司内部员工的,扣车和人直至交清罚款,不愿交罚款的交公安机关处理;手续虽然齐备但没有经门卫查验同意而强行出门成功的,责任人处200以上罚款,责任人不是公司内部员工的,罚款由与该责任人联系的公司经办人负责执行,执行不了的,该经办人承担;违反本制度没有规定处罚办法的其它条款者,按岗位考核与奖惩办法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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