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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及范围
保证仓库帐、物、卡相符,同时确保公司物料、半成品和成品贮存期的安全及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适应于仓库的物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贮存和管理;
2.0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0主要职责
3.1计划部采购负责制定、评价和更新本办法,并监督执行;
3.2仓管员按严格本办法要求对仓库进行管理。
4.0设备/工具
货架 叉车
5.0文件内容
5.1仓库区域规划和物品放置
仓库对物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贮存保管应符合便利生产、贮存安全的原则,做到合理规划仓库和安排贮存位,做到物料分区放置,利于目视管理,严格按规划区堆放物料(特殊情况需越区临时堆放时,一定要加辅助标识)做到先进先出;
5.2 标识
5.2.1 仓管员按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规定,填写产品标识卡或物料标识卡,并将其挂/张帖在该物料或产品醒目位置,不得随意挪动标识卡或标识牌;
5.2.2仓管员应确保标识完整、清晰,并做到每独立包装都有标识,可使用原标识做为标签,当原标识不清时,必须重新标识;
5.3 对仓库物料需填制物料标识卡,做到帐、物、卡一致;
5.4 盘点
仓管员每日作好进出帐,作到每半年小盘点一次,出现帐物不符合及时找出原因并报品质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调整帐卡。每年进行一次大盘点,需生产部、品质部、计划部人员参加,对物料和成品质量进行确认;
5.5 出、入库
未经检验合格的物料、成品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没有办理领料手续不得出库。在发料时,仓管员应主动协助领料人,减少领料时间,并认真核对所发料和领料单内容是否相符,认真填写好物料标识卡。借用、零星物料出库需经主管审批;
5.6 原材料储存
5.6.1 主要材料的储存
主要材料的储存应根据其类别、规格、供应商不同而分类摆放,对于相同类别、规格、不同供应商的材料摆放一起时必须严格标识清楚,以保证材料的可追溯性。物料的堆放高度应离屋顶有一定的距离,确保通风;
5.6.2 辅料的储存
辅料的储存应按材料类别、规格、供应商分类上架摆放,做好标识,对于易混淆辅料应分开摆放,作出明显标识,易于收发。
5.6.3 包装物
包装物的堆放高度以实际情况而定,包装物之间应保持适当间距,保持通风,作到先进先出,严防潮湿、发霉、虫蛀鼠咬,对于纸箱等易潮包装物应严格作好防潮、通风措施,坚持先进先出原则;
5.7 成品的储存
5.7.1 用包装袋/箱包装成品应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一般以不超过2.0米高为宜,其它成品分类堆放到间隔框内,作好标识;
5.7.2 坚决执先进先出的原则,防止压库过期;
5.7.3 保持库房内通风,成品之间有适宜间距;
5.7.4 库房内严防漏水,飘雨、防晒、潮湿、发霉、虫蛀鼠咬;
5.7.5 合理用电,人走灯关,保持电线等设备安全完好;
5.8 其它要求
5.8.1 仓管要忠诚公司,不询私情,坚持原则做好各方面的服务工作;
5.8.2 仓管员对物料要管好、用好,对数量掌握准确,严肃、高质量作好将每天发生的业务及时登记在物料标识卡上并核对,规定按时上报,每月月底作一次小盘点,帐本核对,盘点情况如实上报;
5.8.3 仓库是公司重要物资所在地,要严格控制外来人进入,库房内消防器材必须放置指定位置,并处于完好状态。
5.8.4 仓管员应经常检查库房安全,注意防火、防盗、防霉、防爆、防晒,确保通道畅通。对危险品隔离存放,并有醒目标识及防火警告标识;
5.8.5 非库房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进入仓库。
6.0质量记录
6.1物料标识
6.2产品标识
编制: 批准: 生效日期:2012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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