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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试用期转正的考核内容、考核人、考核程序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处于试用期或见习期的新员工及其指导人。
2 术语与定义
2.1 转正:指新员工试用期满,达到岗位要求,并按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转正材料后,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
3 职责权限
3.1 人力资源部:
3.1.1 制定公司级新员工指导与考核业务方面的制度,并对各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3.1.2 对于转正材料填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有权要求部门重新整理、修改,对于因此而造成试用人员转正延期的情况,责任由用人部门自己承担。
3.1.3 按期审核、汇总转正材料,为新员工办理转正手续,对于因人力资源部工作原因而造成拖延新员工转正时间的情况,责任由人力资源部承担。
3.2 用人部门:
3.2.1 可以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部门的实施细则。
3.2.2 有权按期检查、督促本部门指导人实施指导工作并按期填写转正申报材料。
3.2.3 有责任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送转正材料,同时审核材料填写的完整、正确性。
3.2.4 因用人部门原因而造成试用人员不能及时报全转正材料、办理转正手续的,责任由用人部门承担。
3.3 指导人与新员工:
3.3.1 指导人有责任对新员工实施指导,并按时填写转正材料。
3.3.2 新员工有责任按时填写并提交转正材料。
3.3.3 因指导人或新员工本人原因而造成试用(见习)人员不能及时报全转正材料、办理转正手续的,责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4 管理内容及方法
4.1 试用(见习)期: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表现,时间一般为一至三个月。
4.1.1 试用期主要针对从社会招聘的新员工。
4.1.2 见习期主要针对从大专院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
4.1.3 公司内部调动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
4.2 指导人指导与指导结果考核
4.2.1 公司对新员工实行指导人指导与指导结果考核的管理办法。
4.2.2 指导人确定原则:
4.2.2.1 指导人应是新员工的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或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品行兼优的骨干员工。
4.2.2.2 为保证指导效果,指导人最多允许同时指导2人。
4.2.3 指导内容:
4.2.3.1 引导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部门业务流程以及相关业务接口人。
4.2.3.2 安排新员工参加公司举办的新员工入职培训(应该为新员工到岗后最近一期的培训)。
4.2.3.3 根据部门工作目标,与新员工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新员工的日常工作和阶段目标。
4.2.3.4 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同新员工进行正式面谈(建议每月至少一次),根据新员工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和表现,及时总结成绩与不足,并给予适时的鼓励或指导。
4.2.3.5 试用期满,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新员工,以便其提高和改进。
4.2.4 指导结果考核:
4.2.4.1 考核人:指导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通过与指导人和新员工的面谈,了解指导人对新员工的指导情况,对该部门对新员工的指导工作进行考评。
4.2.4.2 考核内容:人力资源部从不同方面对该部门对新员工的指导内容进行考察。
4.2.4.3 是否给与新员工适时的指导和足够的关心。
4.2.4.4 是否坚持与新员工进行阶段性的面谈。
4.2.4.5 是否按期填写并提交新员工转正材料。
4.2.4.6 新员工对指导人的评价。
4.2.5 考核等级:
4.2.5.1 优秀:各项指导工作都非常到位,表现出色。
4.2.5.2 良好:各项指导工作大部分很到位,表现良好。
4.2.5.3 一般:基本上进行了指导工作。
4.2.5.4 有待提高:指导工作有待改进与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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