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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毛坯(半成品)入库
1.1 根据生产计划由半成品库保管员填写“主材物资领用单”一式四份(材料库记账联、财务核算联、生产部统计联、半成品库记账联),办理毛坯(半成品)进入半成品库手续。
1.2来料加工客户所提供的半成品,应根据市场部提供的来料加工产品生产通知单办理入库,但不登记实物账,而是在“来料加工材料登记簿”上予以登记。
2半成品加工的出、退库
2.1产品加工出库
2.1.1 根据生产计划安排或值班调度指令,保管员填写“齿坯、半成品领料单”一式三份(检验存转统计、领料人存、保管记账)和周转跟踪卡。领料单上除按规定填写有关内容外,还应在右上角填写周转箱号。
2.1.2 保管员与操作工按照领料单和周转跟踪卡上填写的产品名称、工序代码、数量、产品图号和产品实物数量及编号进行交接无误后,分别在相应栏内签字,保管员留下保管记账联,其余两联交与操作工。
2.1.3因生产需要,产品在工序间流转时,库房保管员应到现场与操作工一起核实产品编号、数量后方可签字,如库房保管员不到现场签字,出现异常后果由库房保管员负全部责任。
2.1.4 禁止先加工后开领单,否则一切后果由保管员负责。
2.1.5 每班上班一小时后停止发料。如正常发料时间外需发料,则在上午9点至下午6点之间,需生产部部长签字;其它时间需当班调度签字。
2.1.6 保管员根据当班双方签字的领料单上出库数量,及时填写相关帐卡。
2.1.7 白班保管员在当班期间,要根据日生产计划将二班的领料单及新投毛坯产品的跟踪卡填写完毕;二班保管员在当班期间要将当日三班和第二日白班的领料单及新投毛坯产品的跟踪卡填写完毕。跟踪卡应一次填写完所有工序名称。
2.1.8 如果在未加工完产品暂存区中暂存有产品的,在第二天该操作工领料时应先将暂存区内产品领出。
2.2加工产品退库
2.2.1 操作工每班下班前,应将已加工和未加工工件及周转跟踪卡、周转箱退回半成品库,办理消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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