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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规范仓库管理,落实物料手续,确保库存物料的安全性和适用性,控制库存成本,为生产、销售提供合理的物料保障和为财务、采购提供准确的库存信息。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物料的收发、储存、保管、搬运、盘点、呆废料处理,单据及帐务处理等。
3.0收发
3.1物料的收发由仓管员主导,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对物料进行处理。
凭单收、发、退、补物料。单据填写不齐全、审核(审批)不完整的,视为无效表单,仓管员可不予受理。
3.2物料发放时仓管员必须凭有效的领料单据发放。
3.3物料进仓时应严格检验,作到规格达标、品质合格。
3.4物料进出仓时应严格计量,做到数量准确。
3.5物料发放仓管员须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3.6未经有效批准不得超量收料也不得超量发料。
3.7应按规定时间完成帐务、单据处理工作。
3.8仓库主管应随时对仓管员收发情况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0储存/保管
4.1所有生产物料必须全部建帐且要定位放置、明确标示。将物料分区、分架、分层、定点管理,并作标示牌悬挂在物料对应的位置上。
4.2物料储存要按“先进先出”原则堆放物料,做好相应标识(一物一卡),方便物料的查询及存取。
4.3物料堆放、储存要尽量做到“上小下大,上轻下重”,确保安全。
4.4作好防水、防潮管理,物料不得置于地上,要加垫板或置于容器内(装箱、装袋等)。
4.5储存场地须适当保持通风、通气、通光,以保证物料品质不发生变异。
4.6任何物料不得堆放仓库通道上,发现库存物料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向主管反映。
4.7不良品与良品必须分开储存、管理,并做好相应标识。
4.8各仓管员对所辖区域的物料负保管责任,如有遗失追究责任。
4.9所有物料均须按要求进行保管,贵重物料则必须由专人专库进行保管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10仓库用工具、设备设施落实到专人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及时向主管汇报。
4.11对库存时间超过3个月无动用的物料或辅料,应制呆滞物料报表报总经理处理。
5.0搬运
5.1搬运时严格做到轻拿轻放,注意人身及物料的安全,杜绝野蛮搬运。
5.2搬运时严禁碰撞、摔掷导致原料、配件、半成品、成品摔坏、碰伤、遗失。
5.3搬运过程中防止物料、产品混淆堆放。
6.0单据处理
6.1仓库所有单据必须电脑打印或不得涂改,遵循“完整、准确、清晰”填写原则,对于不符合规范的单据,仓库有权要求相关部门改善。
6.2每日的单据仓管员应按要求的时间完成整理、分类、归档保存,并传送到相关部门。
6.3仓库在物料收发时注意避免在电脑进销存中重复作帐和重复打印单据,且留存的单据应分类整理、存档,如有遗失按规定处罚。
6.4仓库每月3日前与财务核对上月的所有单据,对于因开错单等原因作废的单据由仓管员在单据上注明“此单作废”字样,并及时收回与其它单一起保存。
6.5仓库主管随时对下属仓管员单据处理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对操作不规范者限期改善并给予指导,公司财务部人员予以监督。
7.0帐、表管理
7.1仓库在电脑进销存中开出的每份进、出、委外、退单据,必须先审核后打印,确保单据的有效性。
7.2严禁无操作权限的人员进入电脑进销存操作或将操作权限密码转告他人,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由操作人员承担。
7.3数量录入电脑进销存时要有合法有效的单据支持,不可凭空想象或有实物异动而不开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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