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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本处理程序涉及不良物料控制的职责、权限作出了规定。
执行该程序,将有效防止不良物料与合格物料混在一起从而影响对供应商的管理与维护。
第二条 不良物料处理的范围
1、 来料检验和试验中发现的不良物料
2、 过程检验和试验中发现的不良物料
3、 装配过程中发现的不良物料
第三条 职责
1、 装配部对生产过程中挑选出来的不良物料应做好分类与标识
2、 装配部、品质部、技术部、采购部应对不良物料进行评审
3、 仓库应将不良物料放置不良区
4、 采购部、品质部须做好与供应商的沟通
其他相关部门配合上述部门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
不良物料处理流程图:
第二节 不良物料处理工作程序
第四条 不良物料标识
对不良物料应立即分类标识,并填写不良物料处理单
第五条 不良物料隔离
对不良物料进行标示后,应将不良物料和合格物料隔离开来,并送往不良品区。
第六条 不良物料评审
公司品质部根据不合格品产生的环节 ,召集采购部、装配部、技术部等部门对不良物料进行评审以确定是让步接收,还是降级或报废。
第七条 不良物料处理
应按实际情况及时对不良物料做出处理。装配部确认是否报废、退货并填写不良物料处理单,由品质部、技术部、采购部进行确认之后方可做出下一步处理。
不良物料处理单:
第三节 相关部门的职权范围
1、 品质部
(1)对于没有分类或没有标识好的不良物料有权不在处理单上签字并有权要求装配部重新挑选或再标识
(2)对于采购部不签字的处理单,品质部有权要求其提供不签字的理由
2、 采购部
对于不属实的不良物料有权不签字
3、 仓库
对于没有提供完整的不良物料处理单的物料,仓库有权拒收相应的不良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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