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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暑降温物资的采购、保管与发放制度
⑴为改善职工的工作环境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各部门,岗位的工作性质,安全技术处提出防暑降温的物资配置、发放方案,报总工、总经理审核,经理批准后由供应部门负责采购,安全技术处负责保管和发放。
⑵采购防暑降温物资时,首先要检验产品合格证,不得采购伪劣商品或安全性能较差的商品。
⑶防暑降温物资入库前,必须按照物资说明书的技术参数进行验收,如发现其技术参数于产品标牌不符,拒绝入库,并通过正常渠道向厂方或经销商单位联系退货或调换。
⑷入库的防暑降温物资,应存放在指定地点,防止碰撞,以免受损,并由安全技术处尽快发放到各单位。
⑸每月发放一次防暑降温药品,既每月每人发放风油精、清凉油、霍香正气水等药品,每天供两次绿豆汤进行解暑。
2.防暑降温物资的使用与维护制度
⑴各岗位在安装使用物资前,应对其外观和零部件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可靠方可安装,并进行试运转,待运转正常后投入使用。
⑵各类防暑降温物资,均应安装在指定地点,对生产和工作确能起到应有的作用,不得无故拆除或挪作它用。
⑶已安装和正确使用的各种防暑降温物资,要确保安装的牢固和使用安全,对不符合电气安装使用规程的物资要立即予以纠正。
⑷防暑降温物资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必须检查物资的电源有无破裂裸露现象,防护罩是否安全可靠,电源开关是否安全可靠,零部件是否完整等,如发现缺陷,应立即进行处理。
⑸各类防暑降温物资上均不得摆放或存储任何杂物。
⑹防暑降温物资在运转过程中,禁止移动或向其扔物体。
⑺各车间、科室对所存的防暑降温物资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保养,每台物资的看管和使用应落实到人。
⑻防暑降温物资除常年使用的外季节结束后,各单位逐步拆除,并认真做好物资的维修保养及登记入库工作。对一些因零部件缺损的防暑降温物资,应登记造册上报物资科集中修理,因无法修复,须报废的物资,须有专职维修单位的报废证明。并在物资科备案。
⑼各部门应建立防暑降温物资管理台账和管理制度。
3.检查与考核制度
物资科对各岗位防暑降温物资的使用和保养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损坏物资者酌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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