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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小学库房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的库房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库房管理也是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二、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三、食堂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四、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六、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七、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八、食品原材料进出库房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五、物品出入库要有领用人签字,准确核对名称、数量。
水丰路小学分校食堂仓库管理员安全岗位职责
1、负责原料、调料人库的验收、保管和出库工作,不收腐烂变质的食品和不符合标准的食品。
2、人库食品应标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并向供方索取产品合格证或化验单。
3、对原料的品质、纯度、成熟度、新鲜度(包括形态、色泽、水分、重量、质地、气味的变化),以及原料的清洁卫生等应严格把好质量关。
4、库房原料实行先进后出制,领料人必须填写发货单,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不得弄虚作假。认真执行日报表和月盘点的工作制度。
5、防止虫吃鼠咬腐坏变质,倒塌破损,做到不丢、不损、不失、不浪费,要经常检查了解掌握仓库通风防尘、防蝇、防鼠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库房必须做到“五不准”,即:不准挪用,不准擅自购买和销售,不准别人代发代收,未经验收不准配发,仓库不准存放私人物品。未经批准不得处理、外借库内原料及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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