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贮存
贮存产品的场地或库房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防鼠、防虫设施,以防止库存产品损坏或变质。
合理有效地利用库房空间,划分码放区域。库存产品应分类、分区存放,每批产品在明显的位置做出产品标识,防止错用、错发。具体要求如下:
①库存产品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或代号、型号、规格、批号、入库日期、保质期,由库管员用挂标牌的方法做出。若产品外包装已有上述标识的,仅挂产品型号的标识牌即可;
②库存产品存放应做到“三齐”:堆放齐、码垛齐、排列齐。离地、离墙10~20厘米,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应有适当间隔;
③成品按型号、批号码放,高度不得超过6层;
④原材料存放按属性分类(防止串味),整齐码放,纸箱包装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规定层数;袋包装和桶包装码放高度不宜过高,以防损坏产品;
⑤放置于货架上的产品,要按上轻下重的原则放置,以保持货架稳固。
有冷藏、冷冻贮藏要求的原料、半成品均按要求贮藏于冰箱、冰柜、冷库或有空调的库房。
4、出库
生产部生产人员凭《配料单》和《领料单》到原料库领取原材料和半成品。
原料库库员每天按《配料单》每罐原料的实际数量备料、发放。
在备料时,如果发现计划数量和实际发放数量不符时,库管员应在《配料单》备注栏中填写每罐实际发放的数量。
实行批次管理的原料,库管员每天备料、发料时在《配料单》上填写该原料的批号,以达到可追溯的目的。
技术部开发人员凭经部门经理审批的《出库单》到原料库领取原材料和半成品。
提取成品时必须有营业部打印的《出库单》和《调拨单》。
原料库和成品库的库管员凭经审批的《领料单》或《出库单》、《发货单》发放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发放时应做到:
①认真核对《领料单》或《出库单》、《发货单》的各项内容,凡填写不齐全、字迹不清晰、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发放;
②发放时,应认真核对实物的品名、型号和数量,符合领料或出库凭证要求的才能发放;
③发放完毕,库管员应对《领料单》或《出库单》、《发货单》进行审核,《配料单》交会计部,单据应妥善保管;
④发放时,若产品标识破损、字迹不清,应重新作出标识后发放;
⑤同一规格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按“先进后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