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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本规程规定了现场检验员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以确保产品质量。
2.范围
车间质检员的日常工作
3流程
3.1正常情况下的工作程序
3.1.1对下线产品的外观、尺寸进行检验,每1小时记录一次;
3.1.2对下线产品的表观进行检验,各类产品要求采用目测及触摸的方式,有标线的管材要对标线情况进行检验对管材的打印标识及注塑产品的永久标识进行检验,检查内容是否正确,字迹是否清晰完整;
3.1.3小口径用卡尺测量平均直径,大口径用π尺或钢卷尺测量平均外径;
3.1.4用卡尺或测厚仪测量产品的壁厚,应至少测量沿周向均匀分布的4点的壁厚值;
3.1.5用卡尺测量管件及配件各部位的尺寸,管件配件的尺寸检验要求采用测量及与标准件试配合的方式;
3.1.6管材的长度刚下线时一般不允许有负偏差,直管用卷尺测量,盘管根据两端的印字米数进行核算,并与计米器的长度进行核对,印字每米的距离用直尺进行检验;
3.1.7如所有以上检验步骤均合格,则签发相应合格证;
3.1.8核对外包装上的名称、规格、数量等是否与包装内实物相符,核对后在外包装上盖合格章;
3.1.9管材产品应到仓库检查前一天夜里入库的产品,检查内容及方法同3.1.2~3.1.8
3.1.10核对当班产量与合格品数量是否与记录相符;
3.1.11每天上午8:30之前,根据生产部的送检单和产品的质量情况,开入库单,并送达仓库;
3.1.12监督废品及废料的入库,准确记录废品废料的数量。
3.1.13保管好本人使用的检验器具,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与校正。
3.2非正常情况下的工作程序
3.2.1如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生产班长或相关技术人员做出调整;
3.2.2对调整后的产品进行检验,若问题持续未能解决,应立即向品质主管汇报;
3.2.3对调整前后生产的产品进行判别分类,并做出处理决定。如相关人员持有异议,则该批产品按待处理品处理;
3.2.4对产品相关数据进行记录,对成品、待处理品及废品进行标识,并要求生产人员分开摆放;
3.2.5如管材只存在印字质量问题,则明确标识,以返工重新印字。
3.3工作交接
3.3.1质检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岗,向上一班生产人员了解产品质量情况;
3.3.2质检人员发现产品不合格或出现异常时,应及时通知生产人员进行调整,如生产人员拒不调整,质检人员有权要求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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