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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库房对物料的调配功能,使我矿库房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的运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建立岗位责任制,设专人负责,定期点验,库存材料配件,做到帐物卡相符。
2、所有材料必须按品种、规格、数量、分类码放在贷架上,要求做到排列有序、码放整齐、数量明确,特别情况不能上架的物料,也必须放在指定的地点且要摆放整齐。
3、各材料配件码放,搬运入库时应先内后外,先下后上;出库时应先外后内,先上后下,先进后出,防止坍塌伤人。各种材料配件不得抛掷。
4、库房通道出入要保持畅通,库房内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5、严禁将易燃易爆及强酸强碱等危险品、腐蚀材料配件带入库房;私人物品不得入库存放。
6、所有人员不得携带火种入库(如打火机、火柴、香烟等),库房内严禁吸烟。
7、保管员调动工作,必须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直接上级领导见证,双方各执一份,财务部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
材料配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材料、配件的管理,根据本矿的实际情况,对材料、配件的计划审报,领用与发放程序及回收管理办法做出如下规定:
一、计划管理
(一)每月1-3日之间向机电信息中心提报下月的材料、配件使用计划,每月10-13日之间补报一次下月的材料、配件使用计划,其余时间除特殊情况以外不得申报材料、配件使用计划;提报的材料(或配件)计划必须著名名称、规格(进口件要著名件号)、备件编码、主机型号、数量、主机厂家;申报的材料(或配件)计划必须有填报人与使用单位负责人的签名。
(二)材料、配件使用计划编报时必须认真、细致、全面、科学。对于保质期较短的橡胶制品、化工品等富余量不得超过10%。
(三)违反规定的处罚
二、使用管理
(一)严格按计划数量领用,没有计划不准领用。
(二)出库单签批范围:
1.正常使用的支护材料由生产办签批,超计划的支护材料由分管领导签批。
2. 地产、建筑材料和劳保用品由经营办签批。
3.单件1-3万元且总价在3万元以下的由机电信息中心签批;其中(1)进口件不签批,(2)紧固件不签批,(3)防爆开关配件不签批,(4)输水胶管、高压胶管总成、管接头、U型卡、胶布及尼龙扎带不签批,(5)单价500元以下且总价在2000元以下的不签批。
4.单件1-10万元且总价在3-30万元的由分管领导签批。
5.单件10万元以上且总价在30万元以上的由矿长签批。
(三)领用程序:
在系统上做工单→供应站制单→队长及领料员签字→矿内签批→供应站领用。在非正常工作日时,领料员可先通过电话请示矿内对应的签批人,待同意领用后可打专用借条到调度室签批后领用(调度员留一联),领料员必须在3天之内补办正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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