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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规依据:ISO程序文件 QI-95 《防静电管理规则》
2.部门防静电、接地责任人: 林aa
白班: 王a 夜班: 陈a胜
部门防静电、接地责任人必须由TE防静电组培训并认可
3.部门防静电属区:(二级防静电区)
晶体库房(三间) 备料区(三处) 点料区(一处)
4.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4.1 人员防静电要求
4.1.1工作时要佩戴静电手环,静电手环需每班测试并目视检测静电手环手腕带是否完好;并由领班审核。发现失效,立即更换,查找原因,给予对策。
4.1.2静电手环佩戴时必须紧贴皮肤,静电手环接地线接至静电地线裸露铜芯处;
4.1.3上班时目视并检测防静电工作台静电接地线是否完好。
4.1.4静电手环接地线电阻每隔两周检测一次,记录时记录实测数据。
4.2 环境防静电规定
4.2.1晶体库房的温、湿度严格控制(温度15-35℃,湿度45%-75%)。
4.2.2晶体库房零件存放管理规定:
①作业时轻拿轻放;
②堆码不得超过厂商规定的高度;
③材料不得堆放在地上;
④零件不得直接裸露在外,应做到防尘。
4.3 工作台防静电要求
4.3.1防静电工作台上铺设防静电台垫,台垫通过静电接地线接地;
4.3.2防静电台垫定期清洁、保养,周边做好5S确保防静电效果;
4.3.3防静电工作台上不应有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如保丽龙、塑料板等)。
4.3.4静电地线应贴上标签和其它地线区分。
4.4 静电敏感材料作业规定(进、出、存、拿、包装规范)
4.4.1拆分零料时要在防静电工作台上进行;作业员戴有线静电手环。
4.4.3晶体、IC类拆分零料要放入防静电袋中。严格做到晶体、IC类零料无防静电包装不发料到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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