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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明确原料仓收发流程,加强仓库和实物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原料入仓
1、收料
1.材料进厂后,仓管员必须依《订购单》的内容,核对供应商送来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和送货单位及单据并清查数量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记于《订购单》,办理收料。
2.如发觉所送来的材料与《订购单》上所核准的物料颜色、规格、型号、质量不符时,应立即通知采购部待采购部确认,如采购部门根据公司生产需要需收下该材料时,必须于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并要求采购部门签字确认。
2、材料待检
进厂待检验的材料,必须在物品的外包装上贴材料标签并详细注明料号、品名、规格、数量及入厂日期,并与已检验物料分开储存,并规划“待检区”,以此区分。收料后,仓管员应将每日所收物料汇总填入《进货日报表》以此作为入账清单的依据。
3、超交处理
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部分应予退回,以重量或长度计算的材料,其超交量的3%以下,由仓库收料时,在备注栏注明超交数量,请示生产总监同意后,开始收料,并通知采购人员。
4、短交处理
交货数量未达到订购数量时,以补足为原则,但经采购和生产总监同意的,可免补交,短交如需补足时,物控部应通知采购部门联络供应商处理。
5、急用品收料
紧急材料厂商交货时,若仓库尚未收到《请购单》时,仓管员应先咨询采购部门,确认无误后,方可收料。
6、材料验收规范
为利于材料检验收料的作业,品管部门就材料的重要性及特性等,适时召集使用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按所需的材料制定《材料检验标准》,作为采购及验收的依据。
7、材料验收规范
1.检验合格的材料,仓管员于物品包装上贴“合格”标签,以示区别,仓管员再将合格品入库定位。
2.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检验人员于物品包装上贴“不合格”标签,并在《材料检验报告表》上注明不良原因,经主管核示处理对策,转采购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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