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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或为了出售仍处在生产过程中的、或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存货管理;
=====全文目录=====
1、总则
2、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3、存货取得、验收与入库控制
4、仓储与保管控制
5、领用、发出与处置控制
6、存货盘点
7、存货记录和报告控制
8、监督检查
=====正文节选=====
1、总则
1.1控制目标
(1)规范存货管理行为;
(2)防范存货业务中的差错和舞弊;
(3)保护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
1.2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或为了出售仍处在生产过程中的、或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存货管理;
(2)存货管理包括计划、采购与生产、保管、发出、盘点、记录和报告;
2.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2.1不相容岗位分离
(1)存货的采购、验收与付款分离;
(2)存货的保管与清查分离;
(3)存货的销售与收款分离;
(4)存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分离;
(5)存货业务的审批、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分离;
(6)公司内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存货的全过程业务。
2.2经办和核算存货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
(2)熟悉存货的用途、物理和化学性质等基本知识;
(3)符合公司规定的岗位规范要求。
2.3业务归口办理
(1)存货的采购由采购部门办理;
(2)存货的质量由质量部门办理验收;
(3)存货的数量验收、保管、发出、保管由仓储部门办理;
(3)付款和会计记录由财务部门办理;
(4)公司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不得办理存货业务。
2.4部门职责
2.4.1采购部门
(1)受理采购申请,编制采购作业计划;
(2)采购作业;
(3)收集市场价格。
2.4.2仓储部门
(1)数量验收、保管存货;
(2)按发货指令(领料单或发货单)发货;
(3)对存货的收、发、存进行记录和报告。
2.4.3财务部门
(1)参与制定存货管理政策;
(2)参与重大采购合同的签订、采购招标及反拍卖工作;
(3)及时对存货进行会计记录;
(4)审查采购发票,正确计算存货成本;
(5)参与存货盘点,抽查保管部门的存货实物记录。
2.4.4审计部门
(1)对存货的采购合同进行审计。
2.5授权审批
2.5.1授权方式
(1)存货业务除公司有重大战略性采购或生产需经董事会审批外,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2)公司总经理对各级人员的存货业务授权,每年初公司以文件的方式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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