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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守信,务实高效,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一、工作纪律规定
1.仓库人员必须服从上级安排,做到令行禁止;
2.仓库人员不准有迟到,早退现象
3.仓库人员应有良好配合,服务意识按要求做好备料、发料工作,并及时为相关部门提供准确的库存资讯报表及信息;
4.仓库人员不得监守自盗,严禁公物私用;
5.仓库人员不得收受供应商礼金与物品,更不得因此损害公司利益;
6.仓管员有责任对违反仓库管理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不听的报仓库主管或开取《处罚单》报行政部;
7.仓库人员有义务爱护公司财务,妥善保管工作中使用的办公设备等工具;
8.仓库人员因当天工作未完成而需加班时,必须提前向仓库主管申请加班,并完成当天工作;
9.仓库所有人员因离职或调岗均须与接手人办理好帐、物交接手续(包括物料整理、盘点工作)因各种原因接收人不能及时到位,由仓库主管或仓库主管指定人员办理交接,若未能交接清楚离职或调岗仓管员必须延长在岗时间,直至完成交接为止;
10.仓库人员在出货或发货完成后,需要整理现场将移动后的物品摆放好,杂物、废纸清理干净。
11.仓库人员因各种原因请假时,必须提前写《请假单》经仓库主管审批同意后方可请假;
12.仓库主管应随时巡各仓库工作纪律情况,对违反纪律现象予以制止纠正,并采取相应措施.
13.严禁在仓库内吸烟、闲谈、谈笑、打闹,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二、仓库处罚规定
1.仓库全体人员需要服从上级安排,若有不服从处罚100元/次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厂;
2.无有效进、出仓手续资料,仓库人员进行物料收发的处罚责任人30元/次;
3.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动用仓库货物,违反者罚款30元次,仓库人员听之任之﹑不加制止的予以处罚;
4.在仓库内抽烟者,罚款10元/次,仓库人员发现置之不理的,也予以处罚;
5.仓库人员监守自盗或公物私用的,一经确查一律开除,扣除所有工资,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6.上班迟到、早退,上班期间长时间闲谈,谈笑,打闹,处罚30元/次;
7.上班期间未经过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出去,处罚**/次
8.离职或调岗仓管员未与接手人办理账、物交接的处罚责任仓管员50元/次,若交接过后,接手人发现账、物不相符责任由接收人承担;
9.收料进仓时,收料人员须按要求摆放物料,并做好标示,若违反处罚责任仓管员15元/次
10.仓库备(发)料未遵循“先进先出”原则,而随意发料的,处罚责任仓管员15元/次;
11.仓库物料未建立账、卡、的对责任仓管员处罚20元/次;
12.对存在批次、色差等到不能混放的物料,而未分开摆放的处罚责任仓管员5元/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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