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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各种物料平衡管理。
1、目的
为使我公司的生产管理过程中各种物料在生产流程清楚明了,确保投入与产出的平衡管理,加强各种物料的管理,减少物料损失,使物料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各种物料平衡管理。
3、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3.1 各分厂必须健立健全物料平衡管理机构,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3.2 各分厂必须建立相应的物料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及权限。
4、物料平衡管理要求
4.1各分厂必须加强物料现场管理,加强物料进出及过程投入计量管理,确保物料平衡。
4.2各分厂必须建立健全物料统计台帐及统计报表,数据必须准确,统计台帐必须反映每批原料入库量,期间消耗量,账面库存量。
4.3各分厂实物消耗与账面必须吻合,不允许出现短缺,不允许多投少记和少投多记、虚报等情况。
4.4 各分厂物料进厂消耗数据要每天及时报生产处统计员。
4.5凡是进入分厂的物料要做到准确计量,现场取样,计量必须准确、取样必须具有代表性。
4.6 各种物料入库,分厂应指定专人负责,规范堆放,认真对堆放过程进行管理,不得造成物料流失。
4.7在物料运输过程中,出现物料流失,如在正常流失范围之内的,则算作必要的物料损耗,如超出正常范围的,所造成的损失由负责承运部门或个人赔偿。
4.8对倒运物料的车辆,卸货后,应对车箱及包装物进行清理,确保物料全部回收。
4.9 散装的贵重物料,如:原煤、熟料做好堆放整齐,防水等措施确保物料不流失。
4.10 物料堆放、使用过程应有防雨水冲失和飞扬损失的措施,使用完毕应对场地进行清理,确保物料不流失。
4.11 对生产场地,各分厂每班要安排人员进行清扫作业场地。
4.12 凡是出厂产品及生产过程投入及产出熟料、水泥,必须进行计量过磅取样化验,确保物料量的真实性。
4.13 生产处每月一次对各分厂计量设施及计量过程和物料检验数据进行抽样核查,确保计量、检验准确。
4.14 凡是分厂由于对各种物料管理不到位,造成的物料短缺或不平衡,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4.15生产处每月组织公司相关单位对物料管理现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核实盘点,参与监督检查核实盘点人员必须对其工作负责,对盘点上报的数据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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