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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仓库的部门和人员。
一、 前言
本制度是为规范仓库管理而制定的,旨在加强对库存物资的管理和保管,确保物资的安全和高效利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仓库的部门和人员。
二、 仓库管理职责
1. 仓库管理员应当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和物资保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对收到的物资进行验收、清点、分类、编码、上架等操作。
(2)对出库的物资进行核对、登记、出库审批、装车等操作。
(3)维护仓库内设施、设备、工具的完好和安全。
(4)对仓库内物资进行盘点、清理、整理等管理工作。
2. 使用仓库的部门和人员应当:
(1)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请物资的领用,不得擅自取用。
(2)对领用的物资进行认真核对和清点,确保数量和品质无误。
(3)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归还物资,不得滞留或私自转移。
(4)对物资的使用和保管负责,防止损坏、丢失或浪费。
三、 仓库管理制度
1. 物资的存放和保管
(1)存放地点
仓库应当设立在通风、干燥、无污染的地方,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物资应当按照品种、种类、规格、质量等要求分区、分层、分行存储。
(2)保管要求
物资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分类、编码和标识,保证清晰可辨。对每批物资应当有相应的入库单、发票、清单等配套文件,以便核对和查询。物资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盘点、清点、整理和维护,确保质量和数量无误。
2. 物资的领用和出库
(1)领用申请
领用物资的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仓库管理员提出领用申请,并填写相应的领用单据。
(2)出库审批
仓库管理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领用申请进行审批,核对申请单和库存情况,确认物资的数量和品质无误后方可出库。
(3)物资装车
出库时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物资装车,确保物资的安全和完整。装车时应当将物资的数量、品种、规格、质量等信息核对无误,并保证运输车辆符合相关要求。
(4)物资转移
物资的转移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或人员的审批和签字,并填写相应的转移单据。不得私自转移或改变物资的用途和去向。
3. 物资的报废和损失
(1)物资报废
物资的报废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或人员的审批和签字,并填写相应的报废单据。报废的物资应当进行清理、分类、标识、销毁等处理,不得私自处置或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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