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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库存物资管理,做到物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面向生产,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规范。
1.总则
为加强库存物资管理,做到物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面向生产,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规范。
仓库内部要落实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以形成物资归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物资管理工作质量的标准化,使仓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物资验收入库
在进行物资入库作业时,仓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对照《发票 (合同)》或《送货单》内容,对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 (或重量)等逐一进行核对。
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入货位。
仓管员凭《发票(合同)》或《送货单》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验收到位合格后,仓库统计员填制《入库单》,各栏应填制清楚,仓库主任、仓管员、采购员、验收人(或请购人)各方应在《入库单》上签名确认,第一联仓库自存,第二联交采购员办理付款手续,第三联交财务部记账。
办理入库手续后,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部门领料员其申购的物资已经入库。
对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应隔离堆放,仓管员应及时告知仓库主任和供应部采购员进行协商处埋。
在办理物资入库验收时,如需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共同验收,仓管员应告知仓库主任,并联系相关部门派员参加验收。
3.物资的发放
发放物资必须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
各部门领用物资,领料人必须填制《领用单》,经领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领用人凭单到仓库办理出库手续,仓库统计员核对后填制 《领用单》,经仓管员验明物资的规格、数量,审批后发放。
仓管员发放物资必须与领用人办理交接,仓库其他工作人员应予协助,并当面逐件点交清楚。发放物资工作完成后,仓管员、领料人应在《领用单》上签名,仓库留存一份。
仓管员对任何部门应严格执行先办出库手续后发放物资。严禁先出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放物资:如遇特殊情况,经仓库主任同意,领料人可先写借条,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名后,可先行发放,但必须在第二天前将手续补办完毕。
4.物资的储存保管
物资的储存保管,应根据物资的不同属性、特点和用途,进行货位规格化管埋。
物资在堆放合理的前提下,必须做到查点方便、成行成列、排列整齐、美观大方。仓管员必须明确每件物资的存放位置,能方便地进行管理与识别。
仓管员对库存物资、代保管、侍验物资等负有经济责任,必须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库存物资如有损失、报废等,仓管员应及时报告仓库主任,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并按规定报告领导及办理相关手续。
对各项库存物资,仓管员应在办理入库手续后及时将物料名称、规格、编码、请购人、入库日期记录下来,凡购入、领用物资应做相应记录,及时反映物资增减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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