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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所指的转仓物料包括外购物料和在制半成品,使过期物料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物料转仓暂行规定。
1目的
为减少公司库存物料积压,减少资金的占压、浪费,有效的控制公司物料成本。使过期物料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物料转仓暂行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指的转仓物料包括外购物料和在制半成品
3术语与定义
3.1超过物料储存期限,经品质检验合格的良品,计划回复转入1700仓之物料(又叫过期良品物料),并连续三个月以上不使用之物料,甚至年中(底)盘点时仍存在于1700仓的库存物料。另超过物料储存期限,经IQC检验的不良品,计划回复转入1800仓之物料,统称为转仓物料。
3.2转储工作机构:公司生产管理部,职责:负责万州基地超过储存期限物料的明细汇总报检及超过储存期限物料的转储,推动并跟进进度。
3.3转储成员组成:品质部、计划、仓储、三大中心(制造、加工、装配)
4职责与权限
4.1.仓储:负责超期物料的接收、储存管理工作;负责提供超期物料清单;配合相关部门作好超期物料处置工作,包括超期物料的更换、退换、转储等工作。
4.2.计划:负责在计划库存物料时控制超期物料产生,负责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超期物料产生的预防控制工作,分析超期物料产生的原因,并确定责任部门。负责定期对仓库库存,各个生产部门的物料进行查点、清理、退库工作,同时安排返工返修工作,下达返修工单指令,减少超期物料产生,尽可能消化超期物料库存。
4.3品质部:负责对仓储每月提供的超期物料进行质量的判定,判定结果可分为:合格、不合格等。负责按照技术通知单或工艺通知单,对所有超期物料使用过程的监控,并提出相应处置意见。
4.6三大中心(制造、加工、装配):负责超期物料的返修部分,根据计划返修工单指令,对超期物料进行返修从新入库,并提出相应处置意见。
5内容与方法
5.1仓储、三大中心(制造、加工、装配)负责每个月月末清理一次本部门的超期物料,由仓储编制《超期物料清单》并于次月5日前提交到品质部IQC检验确认,品质部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仓储判定结果,再由仓储发起后续转储工作。
5.2仓储在收到品质部IQC确认后的《超期物料清单》后在第一个工作日内转发计划,计划必须在3个工作日之内回复转储意见,仓储根据计划回复的转储意见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储工作。转储物料有责任部门的由仓储发到责任部门签字确认后转储,并将结果通报相关责任部门。
5.3.仓储数据组、凭借转储单进行账务处理。
5.4超期物料处处置方法建议一:
5.4.1将超期物料再加工后予以利用,如整形、重镀等等。
5.4.2将超期物料代用于类似物料,以不影响功能、安全及主要外观为原则。
5.4.3将超期物料回收后再利用,如塑胶制品回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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