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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执行驾驶操作规程、坚持中速行驶,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一.驾驶叉车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驾驶,严禁叉车带人。
二、 驾驶员在驾驶中必须思想集中、谨慎驾驶,不准与旁人说话,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三、 车辆发动前,应严格检查车辆刹车、转向机、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四、 叉车启动时,应检查周围情况,确定无人员障碍物后,再鸣号起步,行驶时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
五、 在装载货物时, 应按货物大小来调整货叉距离,货物的重量应平均的由两货叉分配,以免偏载或开动的货物向一边滑脱。货叉插入货堆后,叉臂应与货物一面相接触,然后门架后倾,将货叉升起离地面200毫米左右再行驶。
六.严禁高速急转弯行驶,起升或下降货物等,起重架下绝对禁止有人来回穿越。运载货物行驶时不得作急刹车,以防货物滑出。在搬运大体积货物时,货物挡着视线,叉车应倒车低速行驶。
七、严禁停车后让发动机空转而无人看管,更不允许将货物吊于空中而驾驶员离开驾驶位置。
八、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现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在没有排除故障前不得继续作业。
九、 在行车方面,必须坚持“十慢”,“六不开车”,“十好”的要求
“十慢”:即起步慢、转弯慢、下坡慢、会车慢、倒车慢、拖车慢、人多交叉路口慢、视线不良慢、雨天泥滑慢、过桥慢。
“六不开车”:
1、安全设备不良不开车,
2、人没做稳不开车,
3、物没有装好不开车,
4、脚踏板(或货叉)站人不开车,
5、胎架站人不开车,翻斗(车厢)不落好不开车,
6、接班没有检查不开车,超长、超高、超载不开车,没有随带驾驶证明不开车。”
“十好”:刹车好,灯光好,喇叭好,驾驶作风好,行人动态观察好,
信号标志看好,车辆保养好,操作规程好,安全措施执行好,同志互助团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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