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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外购物料必须注明来源如供应商(简称),采购订单号。
一切自制物料必须注明加工车间,生产批号(半成品和成品生产批号)。
一、主题内容:
本管理细则描述了本公司各仓库物品的标识规定,目的是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
二、仓库物品的标识规定如下:
1.物品的分区和状态标识:
(1)仓库内应在地面上用不同颜色划分区域如下:
A.合格品区、待检区、待处理区用黄色或蓝色。
B.不合格品区用红色。
(2)各区域用醒目的文字标明下述几个文字标识牌:
A.待检区(蓝色或黑色字)
B.合格品区(蓝色或黑色字)
C.待处理区(蓝色或黑色字)
D.不合格品区(红色字)
(3)仓库内的物品分别放置在其相应的区域内:
A.等待检查的物品放在“待检区”
B.合格品放在“合格品区”
C.等待处理的物品放在“待处理区”
D.不合格品放在“不合格品区”
2. 物品的特性标识:
(1)物料仓:每一种物料都应有对应的“材料类别卡”,“材料
类别卡”内应清楚地填写物料的收支数量、收发日期、品
种物料的规格型号、名称(必要时生产批号)。并且“材料类别卡”应放在对应的物料旁边,以便随时查看。
(2)成品仓,每批成品应有对应的“检验状态卡”,卡内应填写清楚该批成品的收支数量、日期、规格型号、订货公司和检验状态。
3. 对顾客提供物品标识
对顾客提供的物品标识应与其它物品分隔存放,并予以“代管物品”或“XX公司物品”进行标识。
4. 其他
(1)对于有保存期限的物品应清晰地标明其保存期限。
(2)有爆炸危险的物品应贴上‘易爆’或‘
’作标记。
(3)对于有毒物品应贴上“有毒”标志。
(4)对有儲高压电功能的物品(如高压大电容等)贴上‘有电’或‘
’作标记
仓库给产品贴标签服务注意事项
1. 仓库人员需要了解产品的特点和属性,正确贴标签。标签应包括产品的名称、规格、批次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2. 标签应贴在产品包装上的明显位置,易于识别和查找。
3. 仓库人员需要尽可能保持标签的整齐、清晰和完整,避免模糊不清、撕裂或脱落。
4. 如果产品经过拆包装或重新包装,仓库人员需要重新贴标签,确保标签上的信息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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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贴子只是内容提要,完整祥细的内容在下面附件中,请下载后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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